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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際商務人員修改考科 考試院於28日通過,修正國際商務人員考試規則。考試院表示,為配合經濟部任務,符合 機關業務職能以及用人需求,因此修正國際經貿法律組三等第一試應考科目。 考科新增基礎法學 國際經貿法律組詳細修正科目如下,「外國文(英文)」修正為「英文(含國際貿易政策 與法規命令之摘譯與論述)」、將「國際經濟法」與「世界貿易組織之爭端解決及仲裁」 整併,修正為「國際經濟法與世界貿易組織之爭端解決」、「國際公法及國際私法」修正 為「國際法(含國際公法、條約締結法、維也納條約法公約)」,及新增「基礎法學(民法 、刑法及行政法)」。以上規則將於106年1月1日起施用。 提醒各位考生,往年經驗來看,國際商務人員每兩年舉辦一次,去年104年沒有舉辦,因 此今年九月將會招考,本次修正還未影響到考生,但提醒未來要報考的考生,準備方向要 再做修正。 國際經貿法律組 修正考試科目 外國文(英文) → 英文(含國際貿易政策與法規命令之摘譯與論述) 國際經濟法 + 世界貿易組織之爭端解決及仲裁 → 國際經濟法與世界貿易組織之爭端 解 國際公法及國際私法 → 國際法(含國際公法、條約締結法、維也納條約法公約) 基礎法學(民法、刑法及行政法) 【新增科目】 來源:https://goo.gl/NWVxJn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210.234.22.166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xamination/M.1453969061.A.E31.html
tony0501: 還好不是法理學 01/28 18: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