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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晚安 新年快樂 今天在聽金榜袁翟老師的民總第四堂之二的MP3課程時, 聽到最後2分鐘,老師在解P.145第一題, 最後的結論是丙可以用28條向乙主張權利, 我的疑問是,丙怎麼會是向乙主張28條,而不是向甲主張28?! 只是老師純粹口誤呢?還是真的可以向乙銀行主張28?? 我重聽了3次,老師講得很自然啊@@ 感覺又完全不是口誤耶>"< PS.我的進度比較慢,所以目前還卡在前半的課程, 希望有上該堂課的人能幫忙解惑一下,謝謝大家! 補充題目: 甲為某社團法人之董事,某日甲代表該社團向乙銀行貸款新台幣5000萬元,嗣後,甲又因該社團欠缺資金運用,向丙詐財作為該社團之週轉金。清償期屆至,該社團無法償還借款,請問: (一)乙得否請求甲返還借款? (二)丙得如何主張權利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.163.169.243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xamination/M.1454858769.A.882.html
longreen: 不清楚你的題目是什麼,不過從你的敘述看來,乙是銀行 02/07 23:32
longreen: 那麼就是法人,第28條本來就是向法人主張。 02/07 23:33
l大,歹勢,我補充題目了^^" ※ 編輯: renee03 (1.163.169.243), 02/07/2016 23:44:00
perstoocute: 這是口誤,是向法人主張28,不是銀行orz。祝新年快 02/08 10:26
perstoocute: 樂 by翟 02/08 10:26
topmemboboo: 老師親自回覆,推! 02/08 10:39
voosh: 是老師本人耶!!新年快樂~~ 02/08 11:04
Aiura: wow 是老師耶 新年快樂~~~ 02/08 12:39
是老師本人耶耶耶耶耶 感謝老師回覆!!! 新年快樂!! 我屎而無憾惹(咦?! ※ 編輯: renee03 (1.163.169.243), 02/08/2016 18:52:09
martell11655: 推老師 02/08 19:02
Lectured: 老師好帥 02/08 19:38
lc536894: 老師新年快樂~! 02/08 20:02
bt011086: 帥噢~ 02/11 00:13
alia168: 哇!是老師 02/14 22:4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