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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書本有些罪名有幾種名稱 例如271條有看到寫殺人罪 也有普通殺人罪的 302條直接看到3種名稱.... 請教下考試寫哪種都沒問題嗎? 法條本身沒規定罪名說= =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4.37.239.87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xamination/M.1455079457.A.A82.html
attlct: 重點不在罪名,而是爭點跟論罪。 02/10 13:04
jaysuzuki: 成立條+項之罪就可以,節省時間的話 02/10 13:18
SPFH120: 罪名只要錯得太離譜,他都不是問題~重點在於1F說的 02/10 14:01
SPFH120: 更正,是只要別錯得太離譜XD 02/10 14:29
SPFH120: 寫殺人既遂罪、殺人罪、普通殺人罪都OK~ 02/10 14:32
了解 想說確認下比較安心@@ ※ 編輯: IORIKOF (114.37.246.186), 02/10/2016 15:40:31
jim810703: 反正都有人死xD 02/10 21: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