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 Examinatio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
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 13 條: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,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 效力。 104佐級晉員級 法學知識與英文 27.某一法規命令,於民國103 年3 月1 日發布,其規定「本辦法自發布日起生效」。其應 於何日開始適用? (A)民國 103 年 3 月 1 日 (B)民國 103 年 3 月 3 日 (C)民國 103 年 3 月 10 日 (D)民國 103 年 3 月 2 日 答案:(B)民國 103 年 3 月 3 日 請問怎麼解? 既然發布日已經生效了 為何還多了個"適用"呢? 所以他的生效日幾號? 法規的適用是什麼意思,跟生效不一樣嗎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.164.47.240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xamination/M.1456305771.A.BBC.html
kamelol: 中標法13、14看看 02/24 17:26
shomin5566: 你13條文字在看清楚一點 02/24 17:37
shomin5566: 發生效力→生效 02/24 17:38
了解 因為少了個施行就覺得怪怪的 所以發布日算入+2就是就是生效日 ※ 編輯: yang0623 (1.164.47.240), 02/24/2016 17:46:17
Zyth: 法律之猶豫期 02/24 19:35
jinhero: 是三日,因為發布那天算一天,所以再算兩天。有個題目會 02/24 23:41
jinhero: 考自發布日幾日後開始施行 02/24 23:4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