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ygr333: 推~! 02/24 18:50
→ jorry11111: 感謝樓上~嘻嘻02/24 18:53
→ n123456n: 他是怎麼說的,可以大概分享一下過失的分法嗎,謝謝你02/24 19:33
→ n123456n: 好好奇02/24 19:33
→ jorry11111: 無過失責任:今天有個大肚婆倒在路邊快生了,你只要經 02/24 19:56
→ jorry11111: 過她,就要當孩子的爸爸,並且養她們一輩子,這時你這02/24 19:56
→ jorry11111: 個行為人會不會覺得「靠!關我屁事呀,我只是路過就要02/24 19:56
→ jorry11111: 負責!」,所以無過失責任對行為人最嚴格。 02/24 19:56
→ jorry11111: 具體輕過失:通常是無償契約,簡單說就是沒拿錢義務02/24 20:00
→ jorry11111: 幫人做事,你做對了是你應該的,做錯了,該罰!這時你02/24 20:00
→ jorry11111: 這個行為人會不會覺得:「靠!狗咬呂洞賓呀!我義務 02/24 20:00
→ jorry11111: 幫你,做好沒掌聲,沒做好還要被罰!」所以具體輕過02/24 20:00
→ jorry11111: 失對行為人次等嚴格。02/24 20:00
→ jorry11111: 抽象輕過失:一般是有償,要盡善良管理人之責任,簡02/24 20:03
→ jorry11111: 單說就是有收錢,本來就要把事情做好,拿了錢還不做好02/24 20:03
→ jorry11111: ,罰你,剛剛好而已。所以你這個行為人被罰,是因為02/24 20:03
→ jorry11111: 本來就要做好卻沒有而被罰,對你來說,一切天經地義,02/24 20:03
→ jorry11111: 對你不算嚴格。02/24 20:03
→ jorry11111: 重大過失:欠缺普通人之注意所成之重大過失,應注意02/24 20:14
→ jorry11111: 當注意卻沒注意,簡單說,一個醫生開完刀後,還在病人02/24 20:14
→ jorry11111: 體內留了一只不該有的橡膠手套;或銀行行員把1000元02/24 20:14
→ jorry11111: 當成100元找出去,這兩種狀況,換成了其他醫生或行員 02/24 20:14
→ jorry11111: ,是幾乎不會發生,這就是重大過失。你這行為人,犯了 02/24 20:14
→ jorry11111: 全天下都不可能犯的錯,才罰你,那根本是便宜你了,02/24 20:14
→ jorry11111: 所以重大過失對行為人最不嚴格。02/24 20:14
→ jorry11111: 施律師講的例子更好懂,我只是憑印象而已~~02/24 20:16
※ 編輯: jorry11111 (223.140.56.204), 02/24/2016 20:17:40
推 championimay: 好讚!!真的簡單好懂 02/24 20:17
※ 編輯: jorry11111 (223.140.56.204), 02/24/2016 20:18:36
推 cafeole: 推,之前自修時這四個過失怎麼看怎麼不懂QQ 02/24 20:49
推 NoahDash: 例子簡單明瞭,推個 02/24 22:45
推 superman888: 推 02/24 23:09
推 girlspower: 謝謝分享^_^ 02/25 00:20
→ Lawleit: 可以解釋一下民法223條嗎? 02/25 00:33
→ repast: 又是個加害給付的回答....... 02/25 10:30
推 weiweiya: 謝謝分享 02/25 12:40
→ Lawleit: 我覺得最可怕的是以為自己都懂了,卻根本都是錯誤概念。 02/25 15:42
→ Lawleit: 我問個簡單的,侵權行為的過失要怎麼用你的例子說明。 02/25 15:4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