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ptt0219: 只要能背出來都好~~ 02/27 17:15
推 harry4868001: 如果理由多個的話 在介紹的部分寫一些理由 剩下的在 02/27 17:21
→ harry4868001: 採用的那邊寫,或是把一句話重新用別的方式說 表示 02/27 17:21
→ harry4868001: 自己認同 02/27 17:21
→ guitarvolley: 背不出來就算了,直接採實務見解我覺得沒差,早期很 02/27 20:17
→ guitarvolley: 多判例都沒說理由 02/27 20:17
了解 很多都背不出來....
※ 編輯: IORIKOF (114.45.206.144), 02/27/2016 20:48:16
推 myscloudrift: 考試根本沒時間寫理由 02/27 23:37
→ cindycincia: 實務見解認為..... 02/28 14:30
推 aqwa: 甲說認為 乙說認為 實務採乙說 本文從之 故本題應成立XXXX 03/03 01:4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