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CCWck: 看是否有參考新證據新事實做新的裁決 03/04 10:56
→ CCWck: 若有,可視為行政處分,否則非行政處分 03/04 10:57
推 CCWck: 一般說的重複處分,就是沒使審酌新事實,有審酌的叫二次裁 03/04 11:00
→ CCWck: 決 03/04 11:00
推 SPFH120: 如未經實質審查,而未重為實質決定,僅屬觀念通知 03/04 11:01
→ SPFH120: 如有實質審查並予裁決,就是第二次裁決,屬行政處分 03/04 11:02
→ SPFH120: 得為行政爭訟之對象 03/04 11:02
→ SPFH120: 考試出的重複審查,應該都僅屬觀念通知 03/04 11:03
推 aij: 最高行100判1741、96判1468採觀念通知說 03/04 11:11
→ aij: 但有論者認為,重覆處置是程序性行政處分(拒絕程序重開之VA) 03/04 11:12
推 longreen: 通說認為是觀念通知,吳庚大法官認為是行政處分,你解答 03/04 11:13
→ longreen: 的那幾句是他書中的原文。 03/04 11:13
推 a7107772: 觀念通知 03/04 11:29
推 dostories: 觀念通知啦,不能為救濟標的。 03/04 13:36
推 Jeffery71: 既然"不發生新的拘束力",似乎就沒什麼意義了。 03/04 13:42
→ Jeffery71: 吳師把拒絕程序再開,放在那部分談,我覺得有點怪,行程 03/04 13:47
→ Jeffery71: 128是人民有權申請,機關否准,有法效性 03/04 13:4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