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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成績=在校成績X80+特考筆試錄取成績X20 請問有人知道確切消息是從104年開始還是從105開始嗎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01.13.37.14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xamination/M.1457190189.A.9EB.html
smallpriston: 正在保四受訓中的朋友好像就適用了03/05 23:14
RainDate: 日前有公文下來,104年採修正前的規定03/05 23:26
RainDate: 故最快是105年適用03/05 23:28
michael2690: 想請問那如果是104年特保留受訓,之後跟105年一起受03/05 23:36
michael2690: 訓,那成績是如何計算?03/05 23:36
RainDate: 保留受訓這我就不清楚,警政署為了這事有發文到保一四03/05 23:39
RainDate: 五跟警專,但沒提延訓如何處理03/05 23:39
bowbow88: 104就已經採用 訓練成績為主了03/06 00:12
所以確定104年按照原來受訓成績,最快105年實施囉? ※ 編輯: i20325 (101.13.37.14), 03/06/2016 00:29:51
chantungyen: 我也想知道保留的適用問題 03/06 11:46
SPFH120: 新北市歡迎你~顆顆 03/06 13:05
kddiling: 104保留的話,隔年復訓適用105,我是103保留104復訓,適 03/06 20:17
kddiling: 用104的規定 03/06 20:17
polo7552: http://i.imgur.com/PCK24tr.jpg 03/07 06:3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