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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認知:基於罪行法定原則,不予以類推適用。 今天看課本上針對“預備犯之中止如何論處”之學說,有「不成罪說」、「成立預備犯說」 其中對「類推適用中止犯說」有疑問,內容為: http://i.imgur.com/L9ydj6M.jpg 如果准許類推,不就是違反罪行法定原則嗎? 麻煩釋疑,謝謝各位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01.14.241.181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xamination/M.1458451070.A.91B.html
clarinaser: 中止犯有利於人民,可以類推03/20 13:20
clarinaser: 禁止類推的原因是怕擴張刑法規定,而導致人民入罪03/20 13:23
clarinaser: 所以不能類推,但是中止犯是讓人民減輕刑罰,所以例外03/20 13:23
clarinaser: 可以類推03/20 13:23
你好, 所以只要是基於對人民有利之思考,刑法仍例外有類推之適用嗎? ※ 編輯: FP557 (101.14.241.181), 03/20/2016 13:27:33
SPFH120: 關於你的問題,可以參考學說『相對禁止說』,原因同樓上 03/20 13:37
SPFH120: 相對禁止說,就是在講類推中止犯~03/20 13:39
你好, 查到了,問題已解決,謝謝各位。 原則上禁止 例外不禁止:有利於行為人知情事,基於罪刑法定原則之目的乃在避免惡化行為人之地位,因此,當類推有利於行為人時,是容許類推的。此即學理上所稱[相對禁止說] ※ 編輯: FP557 (101.14.241.181), 03/20/2016 13:48:20
louis123321: 反正答案都寫不適用中止的規定xd 03/20 14:24
edward2017: 沒錯 不是有利於人民 是有利於行為人 03/20 16: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