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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i ALL 請問各位大大 小弟最近想到一個問題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如果今天甲在路上看到乙快被車子撞到 及時推開乙, 造成乙被推去撞牆 但就算如此, 甲可以主張緊急避難 可如果改成, 車子及時煞住, 並沒有侵害產生 但倒楣的乙被推去撞牆, 受到輕傷 這是否仍得論緊急避難 阻卻違法!?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感覺上這似乎不能主張緊急避難, 可是不主張緊急避難, 似乎又不太對 正當防衛可以論誤想防衛, 但是緊急避難有論誤想避難的嗎!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8.169.125.148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xamination/M.1458551049.A.ADD.html
cindycincia: 容許性構成要件錯誤 03/21 17:37
OCC5566: 誤想避難ㄧ樣依過失犯處理呀 03/21 17:37
syldsk: 這直接主張車子有問題就好了吧? 03/21 17:37
Zyth: 緊急避難的緊急如何定義,別認為是一定要馬上在眼前就發生 03/21 18:28
Zyth: 的危難。 03/21 18:28
Zyth: 快被車子撞到,足可認為客觀上具避難情狀,行為人主觀上亦 03/21 18:30
Zyth: 具備避難意思。 03/21 18:30
ea4791: 在考緊急危難的判斷時點 03/21 20:01
ea4791: 應以一位有理智的觀察者置於事件當時會如何的客觀判斷 03/21 20:03
watermom5566: 具備情狀就可以了吧!我覺得還是可以主張 03/21 20:06
ezpeer107: 當然可以 緊急與否又不是事後看 03/21 20:45
jay111101: 避難情狀是看發生前又不是看發生後,又不是先知能預知 03/21 20:47
jay111101: 車子煞的住.... 03/21 20:47
syldsk: 民法175 03/21 20:59
ptt0219: 樓上,你要如果是引用民法的緊急避難規定,應該是要引用 03/21 21:15
ptt0219: 第150條。 03/21 21:15
bubuer: 可以,未煞車前有撞上的預見可能性,避難行為雖損身體法益 03/21 21:45
bubuer: ,但在衡量性原則的審查下,生命法益遠大於身體法益。 03/21 21:45
syldsk: 原來刑法上的話不能使用無因管理,謝謝指教 03/21 22:35
syldsk: http://goo.gl/fcFK4J 03/21 22:42
syldsk: 原PO問題感覺是膠著在車子到底會不會撞到 03/21 22:42
syldsk: 題目會出這麼模稜兩可嗎? 03/21 22:43
HtcNewOne: 誤想避難不會這樣出吧 03/22 00:46
lightning17: 事中判斷。 03/22 07:52
GummyDeer: 用客觀歸責 降低風險 所以不具可歸責性就可以解了~ 03/22 08:05
louis123321: 用客觀歸責就燒毀了 03/22 09:05
md965088: 事實上是降低風險的行為,不具客觀可歸責性 03/22 16:42
louis123321: 看要考啥啦 雖然我都不推薦用客觀歸責xd 03/22 16:54
GummyDeer: 這題用客歸比較好寫啦XD 03/22 21:39
louis123321: 重點是要對啊…司法官考試除了明顯學說題… 03/22 22:44
louis123321: 根本不推薦以非主流實務答題 03/22 22:45
haha777: 四樓大大說的就是我想的 也太扯了 一字不差... 03/24 19: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