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跟板上先進請問一題型法問題 有關刑法第328條: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以強暴、脅迫、藥劑、催眠術或他法, 至使不能抗拒,而取他人之物或使其交付者,為強盜罪,處五年以上有期 徒刑。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,亦同。 犯強盜罪因而致人於死者,處死刑、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;致重 傷者,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 第一項及第二項之未遂犯罰之。 預備犯強盜罪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 今天的新聞:男搶超商「100元」 還沒走出門...警察30秒趕到活逮 http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160327/670417.htm 其內容大略是: 一名無業男子凌晨拿著自製鋸刀至便利商店大喊「搶劫」,店員拿出100 元給朱嫌後即躲進倉庫報警,朱男見到只有100元,原本還碎碎念,沒想 到在附近巡邏的員警接獲報案,不到30秒就抵達支援,朱男當場被活逮。 警方偵訊後依強盜未遂罪將朱嫌移送偵辦。 有疑惑的點是,該男子以脅迫或其他方法(自製鋁刀),至使店員不能抗拒 ,而使其交付。 個人感覺應該是強盜既遂罪,但警方偵訊後依強盜未遂罪,是不是有板 上先進可為解惑,感謝感謝!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8.170.228.42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xamination/M.1459167906.A.919.html
SPFH120: 警方偵訊後依強盜未遂移送,不代表檢察官認同啊,可以改 03/28 20:30
uericw1357: 財產仍在超商支配範圍內 03/28 20:45
guu7575: 雖然財產還是在店內,但錢已交付予嫌犯,且店員業躲藏於 03/28 21:01
guu7575: 倉庫,超商(店員)對財產仍算有支配的權利嗎? 03/28 21:01
uericw1357: 躲藏於倉庫內為報警到警員在很密接的時間裡抵達逮捕 03/28 21:38
uericw1357: 防止法益喪失的風險還在這個店員可以掌握的空間裡 03/28 21:41
louis123321: 說不定判出來既遂啊 03/28 22:00
watermom5566: 不過100元體積這麼小,總覺得握在手裡就既遂了 03/28 22:32
shiny1215: 檢察官會因為微罪而做出不起訴處分嗎? 03/28 22:52
a9301040: 強盜不會是微罪,看一下法條定義 03/28 23:16
Iamloser5566: 穩固持有,應該論既遂了吧?不能論微罪理由在於他 03/28 23:24
Iamloser5566: 原本想搶的不止100,而是店員只給他100,手段跟目 03/28 23:24
Iamloser5566: 的也不相當,個人看法啦 03/28 23:24
SPFH120: 我是覺得有可能警方移送錯誤,一百元已經搶到手,應該算 03/29 00:01
SPFH120: 既遂了, 03/29 00:01
gentle10: 他搶到一百元,但不代表他整個行為完成(?),而且地域也 03/29 02:58
gentle10: 還在店員支配當中... 03/29 02:58
cindycincia: 警察移送不要管就是了 如果檢察官起訴這條再問比較好 03/29 11:11
deviLINside: 警方想要邀功強調他們行動快到嫌犯還沒既遂就逮捕了 03/29 12:12
paul92: 結果已發生不等於犯行以既遂! 03/29 15:0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