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 Examinatio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
請問關於 釋字684號 對於大學生受到處分而提出的行政訴訟 是要對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出,還是對高等行政法院提出呢? 謝謝><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80.217.26.5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xamination/M.1460089303.A.2C0.html
SPFH120: 高等行政法院~ 04/08 12:37
SPFH120: 地院行政訴訟庭是適用簡易訴訟程序的案件~ 04/08 12:42
SPFH120: 684是改變大學生身分的處分,自然是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 04/08 12:43
SPFH120: 交通裁決、罰鍰(稅額、其他公法財產)40萬以下、行政機關 04/08 12:45
SPFH120: 之輕處分等等~~適用簡易程序,上網找一下就有了 04/08 12:46
adple123: 感謝您的回答~~~ 04/08 12:50
a00199bcd: 684 沒限定身分喔,是全面開放救濟 382 才是身分 04/08 12:53
joy9222000: 樓上684只針對大學生吧? 04/08 16:45
cheermin: 382是針對身分,不過是學生全面適用 04/08 17:05
KEYs: 382是退學及類此處分(受教育權:排除記過、申誡),684是大 04/08 17:06
KEYs: 學才適用,不限於退學類此處分,更擴張及於其他自由權利 04/08 17:06
joy9222000: 哎呀抱歉我誤會意思啦QQ 04/08 17:07
SPFH120: 恩,我記錯了,記到382的內容XDD 04/08 18: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