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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i.imgur.com/ReIge8g.jpg 題目如圖 請問(一)問是否違反平等原則 解題書:違反平等原則。觀其意旨應以行政自我拘束原則為解題方向。 個人看法:人不能主張不法之平等。平等權之適用僅限於合法領域。 不知哪種才合理 謝謝各位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01.10.55.51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xamination/M.1460637612.A.760.html
zebra1986: 今天收到公文行政法要修法了04/14 20:47
今天4/1,嚇不到我的 ※ 編輯: FP557 (101.10.55.51), 04/14/2016 20:51:21
cindycincia: 你用行政自我拘束解題的問題在於 題目沒跟你說行政慣04/14 21:02
cindycincia: 例04/14 21:02
cindycincia: 直接闡述平等原則 再寫不可主張不法之平等就差不多了04/14 21:03
cindycincia: 版面配分也告訴考生沒太多好寫XD04/14 21:03
但行政機關並無正當理由而對甲處以12萬,對同樣情形的乙處以6萬,這看起來又違反平等? ※ 編輯: FP557 (101.10.55.51), 04/14/2016 21:12:09
arris07421: 這題不違反平等原則喔,已通知甲於一個月改善卻未改善04/14 22:13
arris07421: ,應該可視為惡意。另外所謂的同樣情形乃甲之自己認為04/14 22:13
arris07421: ,行政機關實際裁量時是否真的相同情形則未知04/14 22:13
God 我只能給你口頭嘉獎了 謝謝 ※ 編輯: FP557 (101.10.55.51), 04/14/2016 22:18:32
KEYs: 人民不得主張不法之平等,係指行政機關之處分係違法時,不得 04/14 23:09
KEYs: 適用平等原則,自非指人民因違法行為而受處分之情形 04/14 23:09
意思是 不法之平等只適用在機關之處分,如額定賑災金額每戶1萬,甲戶拿到2萬,乙戶不得主張與甲戶同樣要拿到2萬? ※ 編輯: FP557 (101.10.55.51), 04/15/2016 00:07:12
KEYs: 乙當然不可以,甲戶拿2萬如確係違反處分自得依117撤銷 04/15 00:15
zzzmamie: 個人覺得應該是 平等原則是甲用來作為機關違法的理由但 04/15 00:48
zzzmamie: 因不能主張不法平等所以甲無理由 而解題書的意思是 這題 04/15 00:48
zzzmamie: 如果有機關違法的空間應該是主張行政自我拘束而不是平 04/15 00:48
zzzmamie: 等原則 以上個人淺見我也不太確定 04/15 00:48
zzzmamie: 而且本題好像也沒有不法平等的問題 04/15 00:50
zzzmamie: 因為機關除了自我拘束好像也沒有違法罰多少本來就是裁量 04/15 00:54
zzzmamie: 空間 04/15 00:54
ohhlala008: 人民不得主張不法之平等!!!! 04/16 19:47
burgees: 這不是不法的平等吧? 04/17 15:30
burgees: 主管機關還是有罰乙 04/17 15:30
burgees: 所以 沒有[不法]情事呀 04/17 15:30
burgees: 但罰緩金額不一樣 04/17 15:30
burgees: 的確有公平原則之爭議 04/17 15: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