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louis123321: 相當因果 除非明顯學者出題 考教科書內的典型客觀 04/17 22:22
→ louis123321: 歸責例題 04/17 22:22
推 dswen: 客觀歸責的缺點就是難用,除非你熟,不然考試很難寫的漂亮 04/17 22:38
推 bt011086: 沒考點就相當加判例 04/17 22:41
→ SPFH120: 實務都採相當因果啊~ 04/17 22:41
→ noobismeok: 1.考點是客歸就用客歸。2.當你沒時間寫的時候,連客歸 04/17 22:47
推 guitarvolley: 相當因果比較好寫 04/17 22:48
→ noobismeok: 都無法寫的時候,用相當因果關係,讓答題變得完整就好 04/17 22:48
推 tttggg: 相當因果+1...客觀歸責很多要注意的地方=.=..麻煩 04/17 22:48
→ louis123321: 不過實際考試時 因果關係沒考點 就都不寫XDDD 04/17 22:54
→ ptt0219: 可以去翻翻林山田老師刑法總則教科書,有關這一部,會比 04/17 23:06
→ ptt0219: 較好懂一點。 04/17 23:06
→ ptt0219: 部分 04/17 23:07
→ ptt0219: 當然了,你用相當因果關係的判例來寫考題會比較簡捷一點 04/17 23:08
→ ptt0219: 就是了。 04/17 23:08
→ ptt0219: 但我個人是覺得客觀歸責理論比較完善,但不好寫。 04/17 23:09
推 s213092921: 不是都用貢獻度高低搭配反常度嗎? 04/17 23:21
推 berry07: 樓上那就是puma書上的解法了 04/17 23:38
推 Crazyloveyou: 考試不就一句有因果關係就帶過去了嗎 04/17 23:48
→ KTjason: 不好意思 請問ㄧ下 怎樣算客歸的考點? 04/18 00:39
→ KTjason: 因為puma的書,其實所有爭點,也都有辦法處理 04/18 00:41
→ jay111101: 典型的就是交通違規事件的信賴原則 04/18 00:5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