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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想推文就好,但要說的多了點,還是回文好了。 先作一下自我利益揭漏,我是張璐。 以下我僅針對寫作債法題型破解時的思路及預設的方向說明: 一、基本寫作方向:不猜題,基本觀念的以簡馭繁 寫作題型破解時我不喜歡猜題,儘管過去在總複習或授課所說的最高法院見解, 多有直接於當年度的國考或研究所命題的情況, 例如今年度的台大法研所借名登記抵押權的103台上1679判決, 是2015年9月我上總複習的選讀判決, 但事實上我不喜歡猜題。 我認為我該作的事情是,將各位同學在學校或補習班, 或者自行自修所學到的基本觀念串起來,學習如何運用在具體案例的思考上。 我非常喜歡舉的例子是高中數學的學習經驗,在我高一時,由於班級比較特別, 我們班數學在教三角函數時,班導師只用了一節50分鐘的課就講完全學期的三角函數。 理由很簡單,因為高中範疇的三角函數就是站在七個定理之上的延伸。 老師只用了一節課證明講解完這七個定理後,接著就是我們開始自行推導。 最終的目標是在5分鐘內推導完七個定理,熟悉它的推論過程。 而在那之後,我們就分成六組,由老師在黑板上出題目,各組可以提供自己的解答, 若對其他組的解答方式有不滿意的,覺得自己的更快更周全, 都可以上去提供自己不同想法。 老師給的題目有很多非常困難,也的確有不少同學在高一時就運用某些 微積分基本概念在解這些題目,但只要所運用的工具超出三角函數的基本定理的, 我們一概不予納入。 他的理由很明確:「一切你們在高中階段遇到的三角函數問題, 都應該能用這些概念解決。這就是你們在此時所僅有的工具。」 我想表達的很簡單,對我而言,我從小的學習經驗都是如何將基本觀念運用、推導純熟。 法律也是,我們所擁有的法學概念就是這些, 因此應該是理解各該概念能處理什麼問題、要處理什麼問題,涵蓋了哪些利益的考量。 所以我在寫作上並不求全面性的選題,特別是我將目光集中於司法官律師考試的情形下, 也多不去選擇其他類科較不相關的題目。一來節省篇幅,降低售價上及閱讀上對於學生的 心理壓力; 二來當然也因為我自身的學習歷程緣故。 二、解題模式 要出門了,先簡單說就好。第一當然是篇幅,我喜歡在1200字內解決。以我自身應考經驗 (2015年10月公費留學考試),我2小時可寫出4000-4200字。 對於同學的要求當然不見得要這樣,畢竟同學們也不是民事法專攻,這樣要求不太公平。 所以我期待的是同學能在135分鐘內寫出4200字就好, 從而將每題答題文字字數多控制在1000-1350字。 另外是說明的部分,前面說過我喜歡引導各位用基本觀念思考題目, 其中一個很重要的方法是,透過當事人的主張逆推, 思考民法上有什麼東西可以幫他獲得這樣的結果,而不是一開始就丟一個判決或判例。 因為,事實上有太多的判決或判例之所以有趣或重要,就是因該判決判例作成當時, 還沒有這樣的案例類型出現過。 但各位也可以發現,法院裁判及學說的討論,其實都不脫在基本觀念打轉。 這也是我上面所說的,事實上我不喜歡猜題,儘管在台大學弟妹間流傳我猜題很準。 因為我覺得基本觀念的純熟,知其所以然才是更為重要的事。 最後,書該怎麼選,真的建議各位寧可多花20分鐘先去看, 或挑自己確實寫過思考過的題目,看各該作者如何解。 挑自己習慣的、能接受的就好,沒有什麼是一定要的。 我的方式也不見得適合所有人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1.246.195.203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xamination/M.1461882248.A.964.html
ching0258: 頭推,認真教學的張老師 04/29 06:35
※ 編輯: theseus (111.83.195.240), 04/29/2016 06:39:34
rickchris: 看到張璐老師只能跪推~~上課真的流暢強大 04/29 08:01
harry4868001: 推 老師的書真的很棒 04/29 08:06
watameki: 值得推薦 04/29 08:45
louis123321: 但考試上個人還是推薦 能記多少考點及其相對應的解答 04/29 09:46
louis123321: 就記,每個點各個擊破~~ 04/29 09:49
louis123321: 因為推導...很花時間QQ 雖然司律民法時間多了不少~ 04/29 09:49
theseus: 呃,我的意思是,推導是準備過程中就該作的事。 04/29 10:07
theseus: 重要的是經由推導,觀念清楚後,分析爭點的能力。 04/29 10:08
yuting99: 只能推了 04/29 11:09
Zyth: 推啊,必買 04/29 11:53
hatason: 張璐推 04/29 12:15
attack911: 推 04/29 12:15
Endranoe: 推 04/29 12:19
akira911: 推~~ 難得遇到PTT打文章照樣使用標點符號的鄉民 04/29 13:46
tesc: 老師的文筆真的很流暢,推導的層次也很鮮明,很符合我心目 04/29 14:49
tesc: 想要的解題書,大推 04/29 14:49
greedyone: 推張璐的書! 04/29 15:47
greedyone: 謝謝張璐老師支持司改會,我在書局翻書看到那一段時眼 04/29 20:10
greedyone: 眶泛淚,就果斷去櫃台結帳了!不知道有沒有幫助到老師 04/29 20:10
greedyone: 的版稅XD 04/29 20:10
sony5566: 請問會出物權嗎?個人覺得唐浩的很怪.. 04/29 20:50
sony5566: 抱歉!按到噓文補推一下! 04/29 20:50
sony5566: 推回來 04/29 20:53
tesc: 希望老師出物權+1 04/30 00:40
chimd: 想請問唐浩的怪點?可以舉例嗎@@ 04/30 05:17
w1show: 推! 04/30 16:51
viivii: 推! 04/30 19:48
ialwaysloser: 推張璐!完全不藏私,真心為考生著想的好老師。大推 04/30 22:15
ialwaysloser: 根本做公益的條文整理釋義,還有邏輯超強的解題書! 04/30 22:16
perstoocute: 推猜題神準邏輯強大XD~ 04/30 23:07
take7788: 我上過張璐的課,他說過思考民法議題時,要考慮各當事人 05/01 01:33
take7788: 風險分配及利益衡量。這樣的思考模式相當受用,如我雖 05/01 01:33
take7788: 不懂「動產讓與擔保」,但仍然能拿到過半分數,理解問題 05/01 01:34
take7788: 並推論或許才是準備考試的正確方法。 05/01 01:34
Acepon: 推推推~~~ 05/03 14:06
sally930526: 推! 05/03 14:19
※ 編輯: theseus (36.226.115.223), 05/03/2016 20:35:39
theseus: 捕獲樓樓上野生志朋學長?! 05/03 20:36
perstoocute: 是神人學長XDDD 05/04 00:39
Acepon: Theseus還不快來拜碼頭(≧≦) 05/06 01:01
theseus: 拜!學長好久不見 05/10 17:07
ptk9811107: 推 12/24 13: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