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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有看到去年的夜店殺警案判決出爐 其中有罪名是聚眾鬥毆傷害致死罪.聚眾鬥毆傷害罪.聚眾鬥毆在場助勢罪 想請問這3個法條是只要寫第283條嗎?還是有其他的法條要寫? 謝謝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80.218.150.248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xamination/M.1462242080.A.771.html
goodbearz: 你忘記傷害、重傷、殺人、妨害公務等罪 05/03 11:31
louis123321: 除了共同殺人,其他應該就寫283吧 05/03 13:56
johnson0916: 收到~~謝謝 05/04 22:3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