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clarinaser: 補習班解題 買賣契約有效應該拿掉05/11 17:09
→ clarinaser: 應該分兩個部分,乙須對丙負無權代理責任05/11 17:09
→ clarinaser: 或是丙可以主張乙施用詐術而買賣契約有效,因為買賣契05/11 17:09
→ clarinaser: 補習班解題 買賣契約有效應該拿掉05/11 17:10
→ clarinaser: 應該分兩個部分,乙須對丙負無權代理責任05/11 17:10
→ clarinaser: 或是丙可以主張乙施用詐術而買賣契約有效,因為買賣契05/11 17:10
→ clarinaser: 約不注重當事人特性,所以主張丙可以主張在乙丙間成立05/11 17:10
→ clarinaser: 買賣契約05/11 17:10
推 Zyth: 毛毛的。83條在這題沒適用餘地吧。05/11 18:00
→ d6626410: 分類05/11 18:15
※ 編輯: len20330 (1.168.148.55), 05/11/2016 18:26:32
推 wt7410: 乙無權代理,因本人拒絕而確定對本人不生效力。 05/11 18:34
→ wt7410: 接著110條損害賠償部分,限制行為能力人是否應負責則有疑05/11 18:34
→ wt7410: 議,乙係用詐術,無受民法保障未成年人之必要,要負責。05/11 18:34
推 wt7410: 我的觀察啦 05/11 18:36
推 wt7410: 我也蠻好奇 補習班解答「買賣契約有效」契約當事人為何?05/11 18:40
→ wt7410: 另外,無權代理並不因本人否認而使法律主體發生變更,成為05/11 18:40
→ wt7410: 無權代理人之行為。05/11 18:40
推 bubuer: 如果有權代理的話,買賣契約是存在本人甲和相對人丙之間,05/11 19:30
→ bubuer: ,乙只是代甲意思表示,乙跟丙之間根本不會有買賣契約存在05/11 19:30
→ bubuer: ,只要本人甲拒絕承認買賣契約,甲丙間的買賣契約就無效, 05/11 19:30
→ bubuer: 這題考點是第170條無權代理。另外第83條限制行為能力人使 05/11 19:30
→ bubuer: 用詐術使債權行為有效,是指債權行為存在限制行為能力人與 05/11 19:30
→ bubuer: 相對人之間,本題根本不用用到第83條,乙丙間根本就沒有買 05/11 19:30
→ bubuer: 賣契約。05/11 19:30
推 clarinaser: 老王民總有寫到類似這題,從契約是否注重個人性而去推 05/11 19:35
→ clarinaser: 論契約可否有效 05/11 19:35
推 bubuer: 丙可對乙主張民法110無權代理人損害賠償責任,倘丙已交付 05/11 19:35
→ bubuer: 價金給乙,丙亦可依據民法179條無法律上原因受有利益,主05/11 19:35
→ bubuer: 張乙不當得利。 05/11 19:35
推 wt7410: 王老師民總寫到的是「冒名行為」吧? 05/11 19:55
推 Scott92: 同w大110條有論者認應目的性限縮排除限制行為能力人賠償05/11 20:16
→ Scott92: 的必要 惟本案乙施用詐術行為顯見其智慮已周故無保護必要05/11 20:17
→ Scott92: 這補習班的解答有點怪怪(契約有效那裡) 又沒什麼說理部分 05/11 20:19
各位大大誤會了,上面是小弟的腦解,不是補習班的,所以怪很正常
感謝b大還有w大幫我解惑,因為我一直卡在丙主張83,讓整個法律行為有效有理由,所以
丙主張無理由,因為契約效力及於甲丙間
※ 編輯: len20330 (1.168.148.55), 05/11/2016 22:13:5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