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james80166: 借傘表主觀上非基於所有權的意思 無法適用 05/17 09:15
→ james80166: 769 770 只是有請求登記的權利 並非當然取得所有權 05/17 09:18
→ james80166: 地上權透過 772準用 769 770 等規定 05/17 09:19
→ syldsk: 940後的占有應該能解答借傘那個問題 05/17 09:43
→ Ulster: 就是945= = 05/17 09:54
→ Mikono: 事實上就是未登記的不動產真的很少數立法者就想說好吧真的 05/17 10:03
→ Mikono: 給你賽到 占有未登記不動產就時效取得登記請求權 05/17 10:04
→ Mikono: 這是所有權的部分 至於地上權則是有無登記都能時效取得 05/17 10:06
→ Mikono: 畢竟他不如所有權是絕對權 05/17 10:07
→ J7565J: 感謝各位的回答。請問有人可以舉動產的例子嗎?一般都是看 05/17 10:09
→ J7565J: 到不動產的部分。 05/17 10:09
→ syldsk: 贓物買賣蠻常舉例的啊,還摻了個無權代理,快哭了 05/17 10:24
→ J7565J: 也就是說持有贓物,或誤得到贓物,達到條文裡的期限,贓 05/17 10:40
→ J7565J: 物就變自己的嗎? 05/17 10:40
推 didarlook: 不動產有”維持現狀的前提“? 05/17 11:03
推 HtcNewOne: 已所有之意思 持續和平佔有XX年 05/17 11:27
→ didarlook: 謝樓上回答。 05/17 12:39
推 cilent1135: 時間長的就是惡意佔有的適用,時間短的就是善意佔有的 05/23 06:44
→ cilent1135: 適用 05/23 06:4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