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sjory: 契約相對性 05/18 05:20
推 smile80322: 債權行為只能對相對人主張 乙戊之間成立的租賃契約只 05/18 07:58
→ smile80322: 能向乙主張,不能向丁主張 05/18 07:58
推 HtcNewOne: 債權具有對向性 對第三人主張並無法律上權源 05/18 12:27
推 wt7410: 一、原本,乙是有權占有(基於對甲的買賣契約) 05/18 16:33
→ wt7410: 後來,丙繼承甲財產上的地位(繼承甲土地出賣人的地位) 05/18 16:33
→ wt7410: 所以乙對於丙仍是有權占有。 05/18 16:33
→ wt7410: 二、戊係基於對丙的租賃契約而占有,基於債之相對性,只能 05/18 16:33
→ wt7410: 對丙主張有權占有,不能對抗契約外之丁 05/18 16:33
→ wt7410: 所以所有權人丁得主張無權占有人戊返還該土地。 05/18 16:33
推 wt7410: 基於對乙的租賃契約,我打錯了 05/18 16:35
推 watermom5566: 第二題丙移轉給丁之後,基於買賣契約債之相對性,乙 05/18 18:20
→ watermom5566: 第二題丙移轉給丁之後,基於買賣契約債之相對性,乙 05/18 18:20
→ watermom5566: 無法對丁主張有權占有,丁本來就可以對乙主張767, 05/18 18:20
→ watermom5566: 乙為無權占有;今乙把地出租給戊,戊無法主張占有連 05/18 18:20
→ watermom5566: 鎖之有權占有,故丁可向戊請求返還。 05/18 18: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