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Zyth: 前提是其行為要先符合一項七款之行為才有第四項適用吧 05/24 00:14
→ confident: 你確定該條第4項的內容是這樣寫??? 05/24 00:14
推 Zyth: 一項但書已經表示純獲法律上利益不在此限,以此觀之,當然可 05/24 00:16
→ Zyth: 以逕行為之,沒有應經輔助人同意的問題,自然不會向法院請求 05/24 00:16
→ Zyth: 救濟。 05/24 00:16
→ confident: 第一項所列應經同意之行為...<==是這個才對吧! 05/24 00:16
推 Zyth: 老師顯得不耐煩,真想知道是哪位XD 05/24 00:18
→ Mikono: 受輔助宣告者是原則可以為法律行為 例外規定於15條的不行 05/24 00:34
推 anomie111: 很多老師都會這樣吧,但往往越這樣越會被當神XD 05/24 00:35
→ Mikono: 限制行為能力人是原則不能為法律行為 除77但書純獲利可以 05/24 00:35
→ Mikono: 所以受輔助宣告之人比限制行為能力人能做的事範圍還大 05/24 00:37
→ Mikono: 限制行為能力人都能獲得純利益的東西了(不用法代允許) 05/24 00:38
→ Mikono: 受輔助宣告人哪還有需要法代同意他受利益的道理 05/24 00:38
→ Mikono: 打錯 不用輔助人同意 05/24 00:39
→ easy9152078: 感謝M大及各位提點,小弟眼目太大沒把條文看仔細,已 05/24 00:49
→ easy9152078: 明白了! 05/24 00:50
推 ptt0219: 簡單地說,就是受輔助宣告之人比限制行為能力人的行為能 05/24 01:14
→ ptt0219: 力範圍還大,這也是限制行為能力人不能為輔助宣告,因為 05/24 01:15
→ ptt0219: 沒有實益。 05/24 01:15
推 fisher790722: 只要是非純獲法律上利益,就不適用不須得同意的規定 05/31 01:10
→ fisher790722: 啊! 05/31 01: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