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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i.imgur.com/pek067Y.jpg 想請問圖片中這一題 依照第一小題第三點,雙方代理的效果適用無權代理效力未定,題目中已說明當事人拒絕承認代理人所為之行為,因此不生效力 那麼第四小點移轉土地所有權是為了清償契約所生之債務,屬專為履行債務之行為 契約已不生效力,移轉所有權又怎麼是履行債務的行為呢? ----- Sent from JPTT on my Xiaomi MI 3W.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203.67.167.143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xamination/M.1464114530.A.20A.html
syldsk: 那是指乙跟丙的契約,乙跟丙債權契約仍有效吧? 05/25 09:20
ea4791: 物權行為無因性 05/25 09:42
Mikono: 書上這樣講沒有錯 因為所有權移轉是在甲不同意之前 05/25 10:38
Mikono: 就算甲不同意也只有讓債權契約無效 但物權行為的移轉所有 05/25 10:39
Mikono: 權基於物權無因性不會因為債權行為跟著無效 此時只能用179 05/25 10:41
wt7410: 這邊我想問一個問題 05/25 10:41
wt7410: 為什麼返還所有權不是「移轉登記回甲」,而是「乙塗銷登記 05/25 10:41
wt7410: 」?是因為實務都是這樣處理嗎? 05/25 10:41
Mikono: 不當得利的規定來要求返還對方無法律原因所受的利益 05/25 10:41
Mikono: 甲要取回所有權必先要乙塗銷 才能再行使權利吧 因為登記 05/25 10:45
Mikono: 公示外觀強 對方不先塗銷的話也沒輒 05/25 10:47
wt7410: 那就直接請求移轉登記就好了啊(?) 05/25 10:48
Mikono: *要求丙塗銷 05/25 10:48
Ulster: 因為物權行為有效 05/25 11:28
wt7410: 對啊,物權行為有效所以不當得利「所有權」,那返還方法為 05/25 12:07
wt7410: 什麼不是再做一個「移轉登記」? 05/25 12:07
Zyth: 沒人說不行吧 05/25 12:48
m4t5m4t6: 不好意思借問,契約成立,尚未生效時債務就存在了嗎??? 05/25 15:51
wt7410: 仔細想想這答案到底正確否? 05/25 16:21
wt7410: 為啥契約溯及無效還會有專為履行債務之行為?沒有債務存在 05/25 16:21
wt7410: 啊 05/25 16:21
syldsk: 甲丙沒有,可是乙丙有啊。 05/25 18:38
wt7410: 乙丙有什麼? 05/25 19:20
Zyth: 有那麼複雜嗎,不就債權行為無效,物權行為有效嗎 05/25 19:41
winu: 乙丙有委任契約(誤) 05/25 20:32
wt7410: Z大 為什麼物權行為有效? 05/25 21:52
Zyth: 我很小。上面m大大已經說明惹 05/25 22:16
Zyth: 願聞w大指點 05/25 22:16
wt7410: 在本題擬答認為 物權移轉有效是因為「專為履行債務」但是 05/25 23:00
wt7410: 當「債權行為確定不生效力」後,根本沒有債務存在,物權行 05/25 23:00
wt7410: 為根本不會有但書適用才對 05/25 23:00
wt7410: 而且在本人拒絕之前,是效力未定,其實也沒有債務存在,所 05/25 23:00
wt7410: 以在拒絕承認之前,物權行為也都不會生效才對 05/25 23:00
wt7410: 物權行為無因性理論用在這邊有點怪怪的 05/25 23:00
wt7410: 1.其實本題一開始債權就是效力未定而且後來確定無效,沒有 05/25 23:00
wt7410: 債務存在當然沒辦法專為履行債務。 05/25 23:00
wt7410: 2.在但書情形,物權行為之所以有效就是有一個債務存在,若 05/25 23:00
wt7410: 債權行為無效「專為履行債務之行為」當然會受影響。 05/25 23:00
Zyth: 不就債權行為無效,物權行為有效嗎 05/26 08:32
Zyth: 倘物權行為不生效力,甲仍是土地所有權人,丙無權占有,直 05/26 08:36
Zyth: 接適用767就好了吧。 05/26 08:36
LHEALEO: 這題自己解會用共同瑕疵理論去解 05/26 10:01
LHEALEO: 雙方代理的瑕疵不僅存在債權行為亦存在物權行為 05/26 10: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