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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以下這題目產生一個疑問…… 【95四等行政警察】 甲擬殺A,某日深夜持槍侵入A宅,見A似熟睡中,乃朝A之頭部發射一槍後逃逸,惟A適於 甲開槍前一刻鐘心臟病突發死亡。試問甲應負何刑責? 我看一些書只探討刑法第306條與第271條第2項,那想請問一下,這題不用再多探討第247 條侵害屍體罪嗎? 麻煩各位了……感謝……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27.247.24.60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xamination/M.1465444269.A.7A9.html
r5320257: 247不罰過失 構成要件不該當 其實也沒什麼好討論的 06/09 11:54
Zyth: 沒有侵害屍體故意,檢討也是不成罪,當然不代表就不可以寫 06/09 11:55
ultratimes: 為何你會覺得侵害屍體不是故意的? 06/09 13:02
ultratimes: 動機都是故意殺人只是誤屍體為人,本質還是故意 06/09 13:03
watermom5566: 他不知道是屍體,怎麼會有故意 06/09 13:04
watermom5566: 除非甲在開槍當下覺得,如果A活的我就殺了他,A已經 06/09 13:07
watermom5566: 死了我也要開他兩槍,這樣就有討論空間了 06/09 13:07
cindycincia: 是否有預見可能病發 06/09 13:31
a127: 就跟誤以為是人打中動物一樣,討論實際命中的都是以過失論 06/09 13:43
want753: U大這是不等價的客體錯誤,沒有毀損故意 06/09 14:19
jessiemon: 故意的內容是針對構成要件的知與欲,殺人跟毀損屍體 06/09 16:36
jessiemon: 的故意內容當然不同;除非有不法層昇關係,但這兩罪保 06/09 16:37
jessiemon: 護法益不同,應該沒有這層討論的必要 06/09 16:37
sp80148: 這題重點不是要檢討不能犯嗎 06/09 17:23
bubuer: 沒有侵害屍體故意阿,他主觀上是在侵害熟睡的A ,主觀犯意 06/09 17:29
bubuer: 會對應罪刑。 06/09 17:29
bubuer: 侵害屍體罪只罰故意。 06/09 17:31
winu: 是不是有人刑總要重念? 06/09 18:09
winu: 還是說那是少數少數少數派對「故意」的見解?XD 06/09 18:10
Zyth: w大抱歉 小妹的刑法剛起步 06/09 19:32
Balzac: 還能補述不成立第26條不能未遂 06/09 19:47
SPFH120: 這題考點是306跟271還有不能未遂 06/09 21:14
SPFH120: 目前為止沒有看過哪一派有去討論274的 06/09 21:14
mazu: 故意與行為同時存在原則 06/09 21:55
karasumi: 想問是客體不能嗎? 06/09 23:20
Crazyloveyou: 為什麼你會想要寫247?題目沒有針對這點特別的描述呀 06/09 23:23
Crazyloveyou: 題目如果有描述很多的話就是要引起你對247的注意 06/09 23:25
Crazyloveyou: 沒有特別著墨的話 我不會想要去寫247 06/09 23:25
want753: 突然想到,TB不該當怎麼會到罪責,感謝幫刪。 06/10 08:02
want753: 我以為不法意識回在這,是在損毀那篇才是,記錯了囧 06/10 08:14
fisher790722: 因為對屍體沒有認識,沒有損害屍體的故意,不成立24 06/11 13:29
fisher790722: 7 06/11 13:29
winu: 某u怎麼不發表高見?平時挺嗆的,這時候又不講話啦? 06/14 20:5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