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PTTPeace (和平至上)
看板Examination
標題[問題] 刑訴告訴期間逾期
時間Sat Jun 18 11:25:50 2016
附上參考題目
http://i.imgur.com/ehzIJQv.jpg
是從這題延伸發想的
假定
過失致重傷昏迷之被害人(甲)的配偶(乙)中風行動不便,
但仍有意識能講話,
並由外籍(不懂中文)勞工照顧在家
膝下無子女
Q.
法律上應該如何解決有告訴權人有提出告訴的意識
但因事實上有障礙(行動不便),
可能導致逾告訴期間的問題?
書上看到的例子似乎都是配偶也昏迷或行蹤不明,才可解釋為「不能行使告訴權」
自己有想到的解決方式是從刑訴236條1項去擴張解釋「不能行使告訴權」
不知道這樣的想法是否可行
謝謝大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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→ askrui: 只不過行動不便而已,也還能講話,委任個代理人就好。這 06/18 11:42
→ askrui: 不會符合「不能行使告訴權」吧 06/18 11:42
→ aaaaa66666: 意識清楚 告訴權的行使不以身體行動為主 遞狀即可 要 06/18 11:43
→ aaaaa66666: 擴張解釋有點難 06/18 11:43
推 cindycincia: 委任代理人.... 06/18 12:35
→ cindycincia: 實務不太認可這種例子 06/18 12:35
推 louis123321: 告訴代理人很常見不是嗎~? 06/18 13: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