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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2警特 【2】36.警察勤務條例中,有關勤務指揮中心之工作,下列敘述何者錯誤? 1.設置於各級警察機關 2.統一調度附近他轄區警力,執行各種勤務 3.發生重大災害、事故或其他案件時,得洽請非所屬機關協助之 4.對機關所屬警力有指揮、管制權 以上這題,派出所是沒有設制勤務指揮中心 所以1跟2都是錯誤的對嗎? 這題是有爭議的 請問要怎麼提佐證資料 請高手幫忙 謝謝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40.128.72.6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xamination/M.1466437470.A.2B3.html ※ 編輯: pk0972 (140.128.72.6), 06/20/2016 23:45:11
HtcNewOne: 舉列相關條文條號 實務見解 或是 課本 頁數 06/20 23:52
pk0972: 請高手幫忙 謝謝 06/20 23:54
neoa01: B一定錯阿,要本轄警力才是。 06/20 23:59
neoa01: A警察機關,分局以上才是機關。派出所是勤務執行機構 06/21 00:00
allen60157: 派出所不是機關啊! 06/21 00:01
pk0972: 設置於各級警察機關 各級是那個級? 06/21 00:50
jerry1919: 最低到分局 派出所沒印信不是機關 06/21 02:48
rockyawyu: b錯 06/21 08:56
rockyawyu: 局跟分局都有勤務指揮中心,所以A沒錯 06/21 08:59
apm50: 2 06/21 15:13
grimma04743: 署也有勤務中心唷 06/21 16: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