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robertlu5810: 但題目有提到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,所以不得用學說 07/02 11:05
→ robertlu5810: 解題 07/02 11:05
推 gcobc37695: 直接去找行政程序法20條 07/02 11:07
推 jay111101: 陳師在講這部分的時候沒說這是學說阿.... 07/02 11:17
推 Jeffery71: EX.甲向地政機關申請,對乙的 A地作抵押權登記。 甲是 07/02 11:33
→ Jeffery71: 當事人,乙是申請之相對人。 不是指行政機關阿 07/02 11:33
推 vivian652378: 基本上當事人就是申請人、相對人、陳情人、參加人, 07/02 11:44
→ vivian652378: (D)是參加人 ,行政機關本身無權利能力 07/02 11:44
推 OCC5566: 這題考古就有了... 07/02 14:51
→ arris07421: Jeffery71,那樣甲是代理人,相對人仍是乙 07/02 17:05
→ arris07421: 更正,申請人仍是乙,因為甲做的視為乙做的 07/02 17:06
→ arris07421: 代理人不會是當事人 07/02 17:07
→ HtcNewOne: s你搞錯當事人 相對人的意思了吧 07/02 17:20
→ tarantula610: 對呀這題怎沒送分 07/02 18:39
→ Jeffery71: 那例子,可看土地登記規則27條。甲主張民法824-1IV對乙 07/02 19:06
→ Jeffery71: 分得土地申請抵押權登記, 甲是抵押權人,依土登27權利人 07/02 19:08
→ Jeffery71: 就是申請人;甲並非乙的"代理人"。 07/02 19:08
→ Jeffery71: "申請之相對人",是說,申請人要申請的這個事件,權利或利 07/02 19:12
→ Jeffery71: 益會受影響的"第三人" 07/02 19:12
→ Jeffery71: 另如:甲對乙的土地,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時效取得地上權 07/02 19:14
→ Jeffery71: 登記。 乙就是甲申請的那件事情的"申請之相對人" 07/02 19:15
推 ddddd014: 同意樓上,在第20條體系下應是如此 07/03 02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