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brownway: 他水管有放課程 建議用聽的 07/07 15:35
好的!!!之後來找找看!!!謝謝!
推 Crazyloveyou: 3我認為是罪責 法科就是怎樣你知道嗎 07/07 16:16
→ Crazyloveyou: 我認為是這樣 你認為是那樣 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 07/07 16:17
→ Crazyloveyou: 沒有什麼對錯 把你認為的論述清楚就好了 07/07 16:18
好的~謝謝><
因為我怕這邊其實是有穩定主流見解,
然後我找到的資料裡有一方是少數說,甚至寫了會"被認為是錯的"這種情形~
真的沒有共識的話我就自己論述好了XD!!!
(嗚嗚所以說教科書們怎麼不講一下這邊沒共識害我整個好疑惑QAQ
→ Crazyloveyou: 這就是法科的模糊地帶 3是無期待可能性 07/07 16:20
推 Crazyloveyou: 他人教唆犯人自己躲起來 犯人無罪 他人成罪 07/07 16:24
→ Crazyloveyou: 公務員當然是罪責身分啊 因為這個身分 所以加重處罰 07/07 16:26
→ Crazyloveyou: 業務也是一樣啊 因為有這個身分 所以加重處罰 07/07 16:27
→ Crazyloveyou: 一般人幫助公務員用那個從屬二階的不就成立共犯了嗎 07/07 16:29
→ Crazyloveyou: 公務員身分是第三階的罪責所以可以成立共犯沒有問題 07/07 16:30
不好意思 我不知道是不是我本文沒有表達清楚><
如果定位在罪責身分,依§31II,沒身分的人不是應該只能成立"縱放人犯罪的共犯(§162的共犯)",
而不能成立"公務員縱放人犯罪的共犯(§163的共犯)"嗎><?
但是很多考古題的答案都是解成後者QAQ" 不知道為什麼...
推 cheermin: 1、業務身分是31第二項不純正身分喔,因為不論是否有業 07/07 16:31
→ cheermin: 務關係都會成立該罪,只是對於業務身分有較高的期待可 07/07 16:31
→ cheermin: 能性 07/07 16:31
好的,謝謝!!!
那我想請問看到很多考古題的討論層次是:
1.構成要件:(討論業務過失的業務身分)
2.違法
3.有責
這種寫法是否代表他們是把業務身分定位在構成要件呢,
還是其實定位罪責,為了方便起見之類的(???)也有這種寫法><
還是說這就是錯誤的寫法><!!!
(嗚嗚我也不太知道我在問什麼了,好混亂QQ)
→ louis123321: 去法源key一key或者用google吧 07/07 16:38
有哦,但我找到的資料都還是一樣各說各話所以不知道該怎麼辦QuQ
啊也可能是我GOOGLE的功力不夠強QQQQ...
※ 編輯: takoneko0223 (61.230.156.193), 07/07/2016 16:48:11
※ 編輯: takoneko0223 (61.230.156.193), 07/07/2016 16:51:48
推 Crazyloveyou: 我認為業務/公職是第三階的罪責加重 07/07 16:55
→ Crazyloveyou: 對啊 31 1項我記的是純正 2項是不純正 07/07 16:56
→ Crazyloveyou: 不純正就是刑罰加重或者減輕 07/07 16:57
→ Crazyloveyou: 沒身分的人不是應該只能成立"縱放人犯罪的共犯 07/07 16:58
→ Crazyloveyou: 而不能成立"公務員縱放人犯罪的共犯 這是對的 07/07 16:59
→ Crazyloveyou: 因為從屬不都是從屬到二階而已嗎 你從屬到第三階的 07/07 16:59
→ Crazyloveyou: 話就會成立了這是極少數說才會從屬到第三階一般不採 07/07 17:00
好的>< 了解了~謝謝OuO!!!
那我就不要去理那些奇怪資料的奇怪寫法了xDDD
推 cheermin: 不是喔,兩回事,我的解題書有時候放在構成要件前面討 07/07 17:03
→ cheermin: 論,討論完再順著構成要件,違法性,罪責帶過 07/07 17:03
推 cheermin: 除非像生母殺嬰或說272很明白沒有爭點才會放在罪責稍微 07/07 17:05
→ cheermin: 討論,因為構成要件幾乎一樣 07/07 17:05
推 cheermin: 不管是罪責還是不法身分,不會因為你放在構成要件討論 07/07 17:08
→ cheermin: 而有所改變 07/07 17:08
好的~感謝解惑!!!
還以為說他們在構成要件裡討論就是把他當構成要件要素的意思Q_Q
※ 編輯: takoneko0223 (61.230.156.193), 07/07/2016 18:01:27
推 s1001234: 會先討論的原因可能是因為方便吧,因為如果討論出來不是 07/07 19:38
→ s1001234: 這身份,後面就不用寫啦~ 07/07 19:3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