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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於 104 年 10 月 1 日以 900 萬元購買並完成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一筆房地,並於 105 年 5 月 1 日以 1,200 萬元賣出,於 5 月 8 日辦理移轉登記,但未提示取得、改 良等費用證明,土地漲價總額為 100 萬元,應納土地增值稅 20 萬元,則其課稅所得為何 (1)140 萬元 (2)200 萬元 (3)280 萬元 (4)300 萬元 答案是1 我的算法是1200-900-100=200 請問如何解 謝謝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1.243.0.215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xamination/M.1467966370.A.877.html
SUNFLOWERer: 未提示取得改良費用證明的話,是直接扣5%的費用,所 07/08 16:37
SUNFLOWERer: 以要再多扣一個60萬 07/08 16:37
psyche0: 未提示成本費用 以5%計 未達也以5% 要再多扣60萬 07/08 23:37
psyche0: 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 07/08 23:4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