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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2年司法官一試第36題 甲男乙女為夫妻,生育一子戊。惟甲乙感情不睦,甲離家與有夫之婦丙同居,生下一女己 ,並撫育之。乙亦與有婦之夫丁男交往,生下一子庚,由丁男撫育之。甲死亡時其繼承人 為? 答案是:乙、戊、庚。無疑 如果今天題目變成甲男跟「單身的」丙同居,生下女子己,並撫育之。 這樣會構成非婚生子女的認領嗎? 煩請各位前輩解惑!感恩!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223.141.98.36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xamination/M.1468224352.A.D58.html
Zyth: 會 07/11 16:14
grapeangel: 請問庚子為何可以繼承甲男財產? 07/11 16:40
grapeangel: 請問是依據民法第1063條第1項規定認定 07/11 16:58
grapeangel: 庚子為甲乙婚姻關係存續中者,所以可以繼承嗎? 07/11 16:59
confident: 回樓上,就是庚被推定為甲乙的婚生子女。 07/11 17:00
gary790116: 回樓上 是的! 07/11 17:01
confident: 除非甲、乙或是庚提否認之訴,否則法律上就是甲乙婚生 07/11 17:02
grapeangel: 謝謝大家!(^_-) 07/11 18:28
guitarvolley: 會 07/11 19:17
bycarbird: 可以請問己為什麼沒有繼承權嗎?甲有撫育的事實 不是就 07/12 10:06
bycarbird: 應該視為婚生子女 這樣沒有繼承權嗎? 07/12 10:06
Zyth: 不能撫育別人的婚生子女 07/12 12:47
Zyth: 所以己當然不取得繼承權 07/12 12:47
powderzhon: 不能撫育戳中笑點 可以啦 只是不能視為認領 07/12 16:23
bycarbird: 後來想一下 了解了XD 是不是一樣因為民法1063第一項的 07/12 21:06
bycarbird: 關係 所以己還是推定為丙夫婦的婚生子女 所以不具甲這 07/12 21:06
bycarbird: 邊的繼承權(除非丙夫有去打否認之訴後 然後判決己非 07/12 21:06
bycarbird: 其婚生子女 甲才能認領)是這樣嗎? 07/12 21:06
Zyth: 抱歉,跳tone 07/12 22:26
Zyth: 是 07/12 22: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