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CCWck: 說簡單的人不見得考得高分 說難的人也不見得就比較低分 07/11 18:02
推 bluerex823: 簡單到完蛋了。。 07/11 18:20
推 Scansnap: 老師說考取的都是考完哭說不會謝的xd 07/11 18:31
→ Scansnap: 話說在場助勢都有罪,嘴泡不行嗎,又沒人會聽 07/11 18:32
→ sandiato: 那他聽了怎麼辦…吼依細! 07/11 18:37
推 blueberrypie: <<簡單到完蛋的那一個人 07/11 18:43
推 NanamiAoyama: 沒收還是沒考出來 意外 07/11 18:54
推 than09138: 因為昨天的刑法總則已經考了XD 07/11 18:58
推 a7107772: 有強者可以說一下不確定故意說什麼嗎@@ 07/11 18:58
→ sandiato: 我出來後查到直接=確定,間接=不確定… 07/11 18:59
推 qooppzzz: 可以PO一下題目嗎@@會拍一下 07/11 19:00
推 hedy498: 不確定故意我看書上寫也=間接故意=未必故意 07/11 19:03
推 Scansnap: 14 16 136 30 168 25 就看到這些法條,忘了136有助勢 07/11 19:18
→ Scansnap: ,下次不敢嘴泡了 07/11 19:18
→ Scansnap: 很弱的我感覺考法條題,完全沒達到律師練筆的作用,行政 07/11 19:20
→ Scansnap: 法也覺得怪,看來今年律師又無望了 07/11 19:21
推 huazi: 絕的刑法考申論題不好寫啊.. 07/11 19:23
推 yuki2474: 搬運雞蛋的可以論幫助還是搬運雞蛋罪呢qq? 07/11 19:23
→ yuki2474: <=感覺又一個完蛋的 07/11 19:25
→ guitarvolley: 樓上不要太早沮喪,會考上司法官的高考不一定會寫XD 07/11 19:25
推 yuki2474: 雖然也是考書記官練筆的,但還是謝謝大大的鼓勵 XD 07/11 19:36
推 waitscorpion: 第一個反應是無言 07/11 19:47
→ Hammond: 這種題目, 最難寫.... 07/11 19:50
推 nunugogo: 我是看puma老師的書 不確定故意跟間接故意不一樣 07/11 19:55
推 ok5566: 搬雞蛋那個要論136共正還是幫助?求指點 07/11 20:07
推 stu86142002: 寫的時候我一直問候老師好不好^_^ 07/11 21:05
→ EOMing: 徐育安 間接故意理論之發展-兼論不確定故意、未必故意 07/11 21:28
→ EOMing: 與附條件故意 07/11 21:28
→ EOMing: 我國台灣地區刑法第13條第二項故意 應係 未必故意 07/11 21:29
推 blackwoods: 這種題目擺明是要考特殊見解 還好簡單咧... 就算寫教 07/11 21:42
→ blackwoods: 科書上的東西 要能論滿兩頁也不容易好嘛 25分 07/11 21:43
推 tttggg: 越短的題目越難寫... 07/11 21:51
推 yukionly: 沒錯,越短的題目越難寫,快哭了,完全不知道前面兩題 07/11 22:22
→ yukionly: 該如何ㄕˋㄏㄠ 07/11 22:22
→ yukionly: 是好 07/11 22: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