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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題、 不確定故意、間接故意、確定故意、直接故意? 這題我知道怎麼寫,因為上課時老師有教~ 第二題、 刑法?16不知者非無罪僅得減輕。 這題答案是 安道爾公國(擬答)某王子來台,因不知刑法規定不得與幼童性交, 而與未滿14歲之少女性交,可以無罪嗎? <試擬討論之> 第三題、 甲乙丙三人違反集會遊行法聚眾,丟雞蛋攻擊公務員。 甲指揮喝令大家丟雞蛋,乙拚命搬雞蛋,丙僅大聲叫囂吼大家快趕走這些人。 甲乙丙三人都不犯罪(擬答),因為丟雞蛋不會有法益侵害性, 刑法是不處理損害輕微的案件,甚至沒有損害。 <老師上課有教> 第四題、 抹曉 祝 周末愉快~ Ich liebe Dich.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4.42.135.239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xamination/M.1468320258.A.2EB.html
eason0808: 老師上課有教第一題,請問是哪位老師?07/12 18:58
s310213: 你的老師是誰啊?@ @07/12 19:13
Wolfgang: 原來聚眾丟雞蛋妨害公務無罪(筆記)07/12 19:25
hedy498: 我覺得第一題就是某個教授的獨門案器07/12 19:26
tamama000: 侮辱公署最?07/12 19:27
hedy498: 出在高考真的很無言,07/12 19:28
tn00126511: 丟雞蛋我有寫140第一項 07/12 19:46
ptt0219: 第二題不是一句到位教授自己編出來的例子,結果立法諸公07/12 19:49
ptt0219: 還當真,抄進了立法理由~~07/12 19:49
winu: 立委水準意外嗎?07/12 20:29
sorry 對不起我錯了~ 〒△〒 我以為是不是刑法不罰 但我的對 好像都錯!!! ※ 編輯: dosandonts (114.42.135.239), 07/12/2016 21:59:29
yijoull: 丟雞蛋完全無罪?07/12 21:58
刑法有管丟雞蛋嗎? 因為這很微小 類似偷紙張 ※ 編輯: dosandonts (114.42.135.239), 07/12/2016 22:01:22
chris920309: 中姐姐!!!!!!早餐來顆雞蛋,營養滿分! 07/12 22:08
克里斯晚安 晚上要作好夢! ※ 編輯: dosandonts (114.42.135.239), 07/12/2016 22:12:48
Solie: 刑法不是只有論罪嗎?多小罪都要論,微罪不舉是刑訟吧。 07/12 22:32
Solie: 微罪不舉是刑事訴訟 07/12 22:32
Zyth: 刑法140的客體非公署機關之建築物 07/12 23:05
Zyth: 微罪不舉喔,不可罰的違法性嗎,74年台上2225判例參照 07/12 23:05
Zyth: 更正74台上4225 07/12 23:08
Zyth: 但這論點被林山田老師批評就是 07/12 23:08
ufo15526368: 加重侮辱罪吧 輕微?! 07/12 23:09
goodbearz: 聚眾妨害公務,施以強暴雞蛋,另涉污辱公務員 07/12 23:41
goodbearz: 污辱公署....不覺的怪怪的嗎 07/12 23:41
lilybest: 至少有侮辱公務員吧? 07/12 23:42
NT500: 丟一般人雞蛋都可以成立公然侮辱了… 07/12 23:58
我懂了 我把丟雞蛋當作是普通傷害罪 覺得沒有侵害身體法益 ※ 編輯: dosandonts (114.44.104.130), 07/13/2016 00:02:20
pkgameover: 我寫完妨礙公務覺得很空虛,還加寫309耶哈哈 07/13 01:03
happy8456: 第三題只有我覺得考點是在共犯嗎? 07/13 09:10
pkgameover: 不會啊,我也是寫共犯,只是罪名只有妨礙公務跟公然侮 07/13 09:27
pkgameover: 辱 07/13 09:27
cindycincia: 丟雞蛋聚眾妨害公務無罪...... 07/13 14:12
Pours: 我有個疑問,丟一顆雞蛋也許是公然侮辱,丟很多顆雞蛋還會 07/14 01:02
Pours: 只是公然侮辱嗎? 07/14 01:02
Crazyloveyou: 當然啊 你被丟的時候 在公眾場所 隨時有人進出的話 07/14 21:03
Crazyloveyou: 都可以隨時被看見的話 你的尊嚴就會受損了啊不是嗎 07/14 21: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