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neil0123 (wow)
看板Examination
標題[問題] 借問監獄行刑法責任分問題
時間Wed Jul 27 19:18:06 2016
Hi ALL
請問監刑法, 行累19條, 為何第一級受刑人仍然有責任分數!?
如果依照累進處遇, 最高不是到第一級就好了嗎?
為何還要設定第一級的責任分數!? 難到是給外出實施辦法第二條參考用!?
BR
Nei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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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 Yeslol: 縮刑,返家探視,與眷同住,都吃分數啊!假釋萬一沒過,也 07/27 21:20
→ Yeslol: 還是要保持三個月分數啊!相關規定自己查一下,記起來就是 07/27 21:20
→ Yeslol: 你的!啾咪~ 07/27 21:20
推 fortuneb: 沒想過的問題,推~ 07/31 18:5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