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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考題] 國考歷屆考題與考題觀念討論(書裡看到的選這個)請附上想法、出處 103移民二等憲法與英文 題目 甲為某鄉公所清潔隊員,因收受廠商賄款, 經最高法院判決認定甲具有刑法上公務員之身分, 故以貪污罪將其判決確定。惟甲得知與其同樣犯罪情節之清潔隊員乙, 卻被最高法院另一判決認為乙不具有法定職務權限,故非刑法上之公務員, 而以背信罪判決確定。請回答以下問題: 甲對於最高法院將其認定為刑法上公務員之判決見解深感不服, 乃決定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憲法,其是否符合聲請解釋憲法之要件? 想法: (1)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,有遭受不法侵害的情形。 →不確定 (2)經過法定的訴訟程序,並在用盡審級救濟途徑後,取得最終確定終局裁判。 →最高法院終審,OK (3)認為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的法律或命令,有牴觸憲法的疑義。 →兩個都一樣身分,同樣是最高法院,卻不一樣判決結果,這樣算嗎? -- 推 jacktypetlan: 我以前都叫我媽折紙尖爪給我XDDD可惜我媽現在已經 10/22 20:00 → stv4268: 樓上拍拍 10/22 20:01 → jacktypetlan: 不想折給我了...他說那很白痴 10/22 20:01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1.242.159.243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xamination/M.1470016650.A.8CD.html milk7054:轉錄至看板 LAW 08/01 10:01
lokazdszone: 光是聲請的標的是判決就不合要件了 08/01 10:01
lokazdszone: 我國釋憲制度採抽象審查,審查標的限於具有一般抽象 08/01 10:03
lokazdszone: 拘束力的規則。具體的判決或見解不合致聲請要件 08/01 10:03
milk7054: 謝謝 08/01 10:4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