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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應該是我國文造詣太差所造成的...以至於我看不懂法條的意思 以刑法133為例: 在郵務或電報機關執行職務之公務員,開拆或隱匿投寄之郵件或電報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。 最後一句:「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」 頓號應該是「和」的意思吧?所以, 總共會有兩項罰責: 1.有期徒刑 2.拘役或五百元罰金(二者擇一) 還是總共只有一項罰責(三者擇一) 1.有期徒刑 2.拘役 3.五百元罰金 我猜應該是問題太蠢了,所以google下關鍵字找不到我要問的問題...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40.116.1.136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xamination/M.1471338114.A.627.html ※ 編輯: Duowa (140.116.1.136), 08/16/2016 17:05:20
Elsiebabe: 你有哥哥、姊姊、弟弟或妹妹嗎?應該是指四個其中一個 08/16 17:05
Elsiebabe: 不是前面三個跟後面一個 08/16 17:05
xiapomelo: 第二種....... 08/16 17:16
turn90007: 後面是或頓號就是或,後面是及頓號就是及。 08/16 17:21
所以是三者擇一!!謝謝Q_Q
tamama000: 類似英文的寫法a.b.c&d 08/16 18:51
tamama000: 當然都用頓號尚無不可 08/16 18:51
tamama000: 所以是二 08/16 18:51
tamama000: 看錯 應該是a.b or c 08/16 18:55
p101422: 有期徒刑+拘役是怎樣?關了,放出來再關一次嗎 XD 08/16 19:28
這麼一講好像滿有道理的www
carthur: 其實可以查教育部的《重點符號標示手冊》。 08/17 09:29
謝謝!我不知道有這個東西! ※ 編輯: Duowa (36.239.205.141), 01/10/2017 06:57: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