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JamieWu: 民訴132 有訴訟代理人應該要向該代理人行之 08/17 00:55
→ JamieWu: 現今實務見解是採90年第7次民庭 因為法條說"應"向代理人 08/17 00:57
→ JamieWu: 除非訴訟代理人有限制收送達權 不然應送達給該代理人 08/17 00:59
→ JamieWu: 有寫到爭點應該有10分吧 訴訟法要拿高分其實不容易 08/17 01:00
推 tjtjtjkimo: 有訴訟代理人 送達應向訴代為之 08/17 01:13
→ tjtjtjkimo: 而訴訟代理人具有特別權限故其上訴合法 08/17 01:14
→ THEDOORS: 我同意應向代理人為之的觀點,但我看法是。。如無向代理 08/17 01:15
→ THEDOORS: 人送達,而只寄給本人。則違反本條,但有送達代理人, 08/17 01:15
→ THEDOORS: 應該便已不違反本條規定。所以我覺得這題爭點在,又送達 08/17 01:15
→ THEDOORS: 給本人時,如何認定。90年決議雖說84年不援用,但也沒 08/17 01:15
→ THEDOORS: 說明是否送達給當事人不合法。而如不合法,是無向代理人 08/17 01:15
→ THEDOORS: 送達,還是本條已明確限制向本人送達,或即使向本人送達 08/17 01:20
→ THEDOORS: 也同樣不合法。爾或是,有依本條規定,向"應"收代理人送 08/17 01:20
→ THEDOORS: 也同樣不合法。爾或是,有依本條規定,向"應"收代理人送 08/17 01:20
→ THEDOORS: 達,但對本人送達,本人亦無反對之意思,則送達亦屬合法 08/17 01:20
→ THEDOORS: ?? 08/17 01:20
推 tjtjtjkimo: 有訴代時 送達本人 未送訴代 你知道這不合法嗎? 08/17 01:20
→ tjtjtjkimo: 不合法的理由在於,於有代理人之情況下,送達若生效力 08/17 01:32
→ tjtjtjkimo: 無疑架空訴訟代理制度,而使當事人不利益 08/17 01:33
推 haohaobobo: 其實兩者都有理由 至於要採那個 其實目前還沒有定見 08/17 01:35
推 nh2238: 建議原po解題時可以先寫送達效力的部分 再去討論上訴的 08/17 07:25
→ nh2238: 問題 其實在我看來 這題沒有考到律師的特別代理權的考 08/17 07:25
→ nh2238: 點(最後是甲自己上訴) 08/17 07:25
推 nh2238: 版友們都解釋的蠻清楚的 08/17 07:42
→ nh2238: 我再錦上添花幫忙整理一下 08/17 07:42
→ nh2238: 這題可以先用132帶出法條規定 ,再解釋這個情況有肯定見 08/17 07:42
→ nh2238: 解認為甲是當事人,送達甲有效,但實務上有否定見解(字號 08/17 07:42
→ nh2238: 可有可沒有)認為當事人在已委任訴訟代理人時,為保障不諳 08/17 07:42
→ nh2238: 法律之當事人,判決必須向訴訟代理人送達始生效力,本件6/ 08/17 07:42
→ nh2238: 1甲收受送達.... 08/17 07:42
→ nh2238: 應認6/3判決方對甲生送達效力,上訴期間應自6/4起算至6/23 08/17 07:42
→ nh2238: 止 08/17 07:42
→ nh2238: 然後甲自己上訴的部分:甲授予乙特別代理權,不剝奪甲本 08/17 07:42
→ nh2238: 身的上訴權,故甲未經由乙而在上訴期間內上訴,上訴仍屬合 08/17 07:42
→ nh2238: 法 08/17 07:42
※ 編輯: THEDOORS (111.240.141.48), 08/17/2016 08:53:04
→ THEDOORS: 謝謝,N大的解析非常清楚。 08/17 08:56
推 winnieqq123: 103年有座談會討論這個問題,可以找看看 08/17 11:09
推 ifSwing: 這題我寫的答案跟N大差不多~閱卷老師給19分~ 11/07 16:5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