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野人獻曝第3題,跟大家分享並歡迎討論。 我覺得掌握陪審團僅「認定事實」、參審員就是「陪席法官」,剩下的應該可以靠 法組理論堆砌出答案。 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~ 三、何謂陪審制?何謂參審制?其制度差異性何在?試就其重點說明之。(25 分) Ø 擬答[1] (一)關於陪審制之內涵,分述如下 1. 陪審制係垂直式職權劃分之審判組織,由經遴選   並發誓過的智識公民組成陪審團,在審判中執掌   認定事實,其餘審判活動由職業法官職司之謂。 2. 依訴訟之不同而有大陪審團及小陪審團之別。大 陪審團為決定應否對被告為起訴之團體。小陪審 團則為決定裁判所應依據之事實為何之團體。 (二)關於參審制之內涵,分述如下 1. 參審制係水平式職權劃分之審判組織,由職業法   官一人或三人,另由參審員二人於訴訟中襄審之   謂。 2. 參審員限於專家者,為「專家參審」;參審員由   一般智識公民參與者,為「國民參審」。 (三)陪審制與參審制之差異性,試就重點分述如下 1. 就組織上,陪審制之陪審團係由智識公民所組成   之陪審組織。而參審制之參審員,係與職業法官   共同參與審判之審判組織,地位如同陪席法官。 2. 就地位上,陪審制之陪審員並無行使審判權,並   非憲法第80條所稱之法官。參審制之參審員雖未   經過考試銓敘合格,但所行使者係裁判權,符合   憲法第80條所稱之法官,學說稱之榮譽法官或外   行人法官。 3.就權限上,陪審制之陪審團僅得參予審理程序, 並就事實認定評決。參審制之參審員除得參與審 理程序與評議程序外,並可針對事實認定、法律 適用參與評議表決。 [1] 每行22字共27行,計530字。 -- 熱衷於研究法院組織法(司法制度)與法官法(法律倫理)的高級伴讀書僮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80.205.132.83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xamination/M.1471496659.A.973.html
plsletme38: 英文名詞都出來了, 給你25分─,.─ 08/18 16:41
多謝大大提醒,法科是不用寫英文啦,這部分是我畫蛇添足了,已修改。
taiyun228: 寫的不錯 08/19 15:04
※ 編輯: siranui1231 (36.233.17.67), 08/20/2016 12:42:3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