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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言論自由,下列敘述何者錯誤? 公務員於下班後仍有發表言論之限制 媒體對於報導事實須證明確屬真實,始能免責 禁止對言論之事前審查乃保障言論自由之重要原則 言論自由的保障包含利用廣播電視媒體表達意見 想請問答案為何是「媒體對於報導事實須證明確屬真實,始能免責」 公務員下班還有發表言論的限制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4.27.99.52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xamination/M.1471572752.A.6B2.html
fge16: 釋字509 刑法310 真實惡意原則 08/19 10:24
Balzac: 言論自由的限制除了民代有例外,基本上不受其他因素影響。 08/19 10:35
Balzac: 不管什麼身分,有沒有上下班,只要在司法管轄內就受限制。 08/19 10:37
fge16: 專業倫理之下 ,公務員言論也有一定限制 ,像郭冠英高級外 08/19 10:39
fge16: 省人的言論(他下班寫的),是否有限制?答案是有的! 08/19 10:39
Balzac: 否則依題意豈不是公務員上班不能誹謗人,下班就能誹謗? 08/19 10:39
還是應該解釋說媒體就算講的是證明確屬真實,還是不能免責? ※ 編輯: kevin73 (114.27.99.52), 08/19/2016 10:47:16
z765212121: 釋字509看一下吧,一樓有講了 08/19 11:08
其言論內容與事實相符者為不罰之條件,並非謂行為人必須自行證明其言論內容確屬真實 ,始能免於刑責。 這? ※ 編輯: kevin73 (114.27.99.52), 08/19/2016 11:20:12
foone: 這只是大法官不想讓條文違憲的限縮解釋 08/19 11:37
fish612: 有相對理由確信其為真實就能免責了 08/19 11:52
fish612: 相當 08/19 11:53
fge16: 解釋理由書要看 08/19 12:12
fge16: 理由書已經寫很明白了 !只是美國法真實惡意原則不含個人評 08/19 12:17
fge16: 論 ,但我國對於評論的言論自由保護只限於公領域事物 ,私 08/19 12:17
fge16: 人事務是不受保護的 ,從刑法310, 311文字即可了解! 08/19 12:17
GigiBuffon: 簡單來講就是媒體不用證明自己講的是正確的啦 08/19 13:16
op111925: 簡單來講媒體就是垃圾啦,亂寫報導ok的 08/19 13:27
ufo15526368: 如一樓說的 08/19 13:31
JamieWu: 媒體只要經查證有相當理由確信真實 不必要"證明" 08/19 13:34
JamieWu: 媒體能證明到什麼?檢察官有公權力都不見得能證明事實了 08/19 13:3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