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calmofwind: 1.法條再看仔細一點 08/23 18:01
推 calmofwind: 2.受託行使公權力不必具有公務員資格ex排氣定檢站 08/23 18:03
謝謝c大,關於第二題,我的意思是,若在被委託行使公權力並執行時,他算公務員嗎?
※ 編輯: zaidiuz (1.164.44.116), 08/23/2016 18:06:32
推 calmofwind: 依國賠法算,但是不同法律有可能不算 08/23 18:21
推 kame0407: 你可以看一下行程法第二條第三項 08/23 18:25
推 newfrank: 簡單講,因為行程法和國賠法在處理不同的事情,所以受託 08/23 18:39
→ newfrank: 行使公權力的私人有不同的地位,行程法在處理國家與私人 08/23 18:39
→ newfrank: 間公法關係時,大多需要以公法上意思表示(處分或契約)作 08/23 18:39
→ newfrank: 開展,那這時候受託私人為符合行政機關才能代表公權力主 08/23 18:39
→ newfrank: 體為意思表示,自然就需要將該私人擬制成行政機關;而國 08/23 18:39
→ newfrank: 賠法在處理公法上的侵權損害賠償,因不法行為不涉及意思 08/23 18:39
→ newfrank: 表示之有無,無須將私人擬制為行政機關,且為符合受害私 08/23 18:39
→ newfrank: 人損害完全填補目的,將受託私人視為委託機關的公務員有 08/23 18:39
→ newfrank: 其必要,所以二者才會有不同的定位。 08/23 18:39
推 deviLINside: 水利會,就二項所言之其他行政主體呀。 08/23 21:04
→ a9301040: 農田水利會是公法人喔 08/23 23:11
→ a9301040: 他在水利法跟其他法規上有很特殊的地位 08/23 23:12
→ a9301040: 國家、自治團體、農田水利會都是公法人 08/23 23: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