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colin4235tw: 是指憲8的程序不能以法律架空 08/25 14:47
推 playoneLa: 同上,生命、身體自由可以剝奪 但要有"罪刑法定主義" 08/25 14:49
→ playoneLa: 例如:判有期徒刑、死刑,跟憲法第8條的程序事項有異 08/25 14:49
推 blackwoods: 這裡是憲法八條二項跟一項的差別啦,二項寫明刑事犯在 08/27 17:35
→ blackwoods: 逮捕 後24小時內移送法院,憲法寫明24小時不得以法律 08/27 17:35
→ blackwoods: 延長屬於憲法保留。一項說的則是需經正當法律程序始得 08/27 17:35
→ blackwoods: 逮捕、處罰,也就是說經過訂定法律及法定程序還是可以 08/27 17:35
→ blackwoods: 限制人民基本權(自由甚至生命) 08/27 17:35
推 blackwoods: 後面延伸出來的是八條二項的憲法保留原則在“非刑事程 08/27 17:43
→ blackwoods: 序”有無適用?釋字採區分認為不釋用如664(少年虞犯) 08/27 17:43
→ blackwoods: 、690(SARS),然後較新的認為不適用24小時但仍需有“ 08/27 17:43
→ blackwoods: 合理作業期間”的限制如708、710更後續就影響到提審法 08/27 17:43
→ blackwoods: 的修正 08/27 17:4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