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realJume: 以大法官禁止連任的立法目的我覺得有違憲 10/21 19:34
推 JamieWu: 許是再任 不是連任 這個我覺得爭議是有的 10/21 19:35
推 rl1024: 我也是覺得有爭議,就跟2樓說法一樣,到底再任屬不屬於連 10/21 19:38
→ rl1024: 任,這一點是有討論空間 10/21 19:38
→ rl1024: 不過就參照前法務部長陳定南先生回去選宜蘭縣長而言,再任 10/21 19:45
→ rl1024: 應該不屬於連任這意思 10/21 19:45
→ xup61i6bp4: 不能連任是說不行√√√吧,若是√-√-√不算連任吧 10/21 19:48
看不懂你的符號XD
→ ptt0219: 有的人是說大法官一任八年,應該要等八年後再當大法官, 10/21 19:48
→ ptt0219: 才不會有連任的問題。 10/21 19:48
→ xup61i6bp4: 就像學校說連續21兩次被退學,那沒連著兩學期21的話, 10/21 19:49
→ xup61i6bp4: 1~4年級被21幾次應該沒關係。 10/21 19:49
※ 編輯: than09138 (114.26.212.14), 10/21/2016 19:50:33
推 realJume: 但禁止連任是避免大法官服務特定政黨 再任的話也會有一 10/21 19:58
→ realJume: 樣問題 10/21 19:58
推 Jeffery71: 陳定南那已隔好幾屆,沒問題吧。竹南鎮長連任案,法院認 10/21 20:01
→ xup61i6bp4: √是當,-是沒當 10/21 20:01
→ Jeffery71: 已連任兩屆,三屆的補選不可。可是大法官不分屆次.... 10/21 20:02
推 zeng225: 從文義解釋來看感覺沒違憲 10/21 20:05
→ sandiato: 甲說乙說,法律問題就是沒有唯一正解,只有「有力說」 10/21 20:05
推 jungle01: 從憲政慣例角度來看有 10/21 20:08
推 lurara: 他自己研究後都覺得沒有違憲了 10/21 20:09
推 Scansnap: 前提就錯誤,立法院多數同意通過,釋憲考量多數現任或曾 10/21 20:13
→ Scansnap: 任大法官能續為國家貢獻所學,當然是用合理標準合理關聯 10/21 20:13
→ Scansnap: 推定合憲符合比例原則,經過兩個就形成憲政慣例,而且許 10/21 20:13
→ Scansnap: 大法官學養不錯,比起自己號稱女權卻送肉鬆的都可以選上 10/21 20:13
→ Scansnap: ,還不如有能力的做久一點,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法官還做到 10/21 20:13
→ Scansnap: 死 10/21 20:13
推 winu: 丙說:退萬步言,縱許院長之再任合憲合法,惟恐有悖於道德 10/21 20:15
→ winu: 門之疑慮。 10/21 20:15
推 vendor: 我覺得有違憲,要不然豈不是可以ㄧ生持續地「再任」? 10/21 20:17
→ louis123321: 不會考,認真覺得沒有在國考版討論的必要與價值 10/21 20:21
→ louis123321: 且以考生的功力,你是希望討論出啥結果… 10/21 20:22
可是國考很多類科都有考憲法 行政法
而且司法官 律師考試也會看這版
感覺這議題 涉及很多考科的考生呢
※ 編輯: than09138 (114.26.212.14), 10/21/2016 20:27:46
→ louis123321: 誰敢考這種問題… 10/21 20:29
推 slikebb: 真懷念樓樓上考律師那年假謙虛的樣子 10/21 20:30
→ rl1024: 我也是覺得不會考,這太偏政治性了 10/21 20:31
→ daniel1344: 有爭議阿 今天人選不是許 你看風向會不會不一樣XD 10/21 20:36
→ louis123321: 是真的覺得不會考啊,對許老師針對性太強,哪個老 10/21 20:37
→ louis123321: 師(公法界)敢這樣針對他。跟我考律師那年無關吧 10/21 20:38
→ clubbox: 他上任後自己解釋 就沒有違憲 10/21 20:50
推 deviLINside: 聲請釋憲看看多數大法官覺得如何? 10/21 20:51
→ deviLINside: 個人認為,這再任顯然是違憲。 10/21 20:53
推 sbflight: 我綠的,我覺得的就目的性解釋來講是違憲 10/21 20:58
推 d199210: 修憲時不就考慮過不得連任不包括德國法的再任這點了嗎@@ 10/21 20:59
推 eric830204: 推樓上 我也是這樣立場,應該不違憲吧 10/21 21:02
推 Ulster: 超出文義理解範圍的解釋就是類推適用了 10/21 21:05
→ Ulster: 至於服務特定政黨,我想黃昭元老師回答過這個問題了 10/21 21:06
噓 candy60735: 所以啊扁可以再選總統囉XD 10/21 21:09
→ candy60735: 所以啊扁可以再選總統囉XD 10/21 21:10
推 futri752: 顯然是合憲吧 目的性解釋也太超過文義範圍 連任和再任 10/21 21:10
→ futri752: 顯然是不一樣的東西 10/21 21:10
→ futri752: 阿扁不是被褫奪公權嗎= = 10/21 21:11
推 kuso74125: 一直再任沒問題啊,你可以當八年後下下任總統又選你, 10/21 21:12
→ kuso74125: 是你的本事,哪有什麼問題 10/21 21:12
→ kuso74125: 重點在於防止迎合政治而解釋吧,再任根本就無法預測之 10/21 21:14
→ kuso74125: 後的選舉結果,所以根本沒問題 10/21 21:14
推 kk2025: 選舉的別拿出來比,阿扁跟馬本來就能再選總統... 10/21 21:23
→ kk2025: 跟選舉結果能不能預測也沒啥關係,如果有再任可能過程中就 10/21 21:24
推 diablo81321: 為什麼要開根號 10/21 21:25
→ kk2025: 有迎合的可能,有機會就提供了誘因。我是不想每八年就看一 10/21 21:25
→ kk2025: 批大法官上上下下,這次許老師上下次換蘇老師上嗎? 10/21 21:26
→ diablo81321: 結果變成政黨輪替 就換另一批固定班底大法官的可能? 10/21 21:26
→ diablo81321: 例如KMT跟A圈 DPP跟B圈 兩邊都有政黨輪替結果兩圈不 10/21 21:27
→ diablo81321: 斷回流的問題? 10/21 21:27
→ kk2025: 而且選舉結果無法預測,反而助長選邊站的結果,不選邊站別 10/21 21:27
→ kk2025: 人幹嘛推你上去? 還不如選邊站賭個機會,賭到就8年穩了 10/21 21:28
推 ALJAZEERA: 各有看法 老師們也是吵來吵去的 有自己的想法就好! 10/21 21:28
→ ALJAZEERA: 沒有絕對的答案! 10/21 21:29
→ xup61i6bp4: 某樓搞笑喔,阿扁如果沒犯法當然可以休息後再選啊, 10/21 21:31
→ xup61i6bp4: 馬也是。 10/21 21:31
→ ahowtowayne: 許宗力老師自己所做的解釋,他的論點能說服我 10/21 21:38
→ ahowtowayne: 他以文義解釋及立法背景去做說明,並說如果真的有疑 10/21 21:43
→ ahowtowayne: 義,那就修憲吧 10/21 21:43
推 kk2025: 文義解釋當然通,上述的討論都是卡在目的性解釋這邊 10/21 21:44
→ kk2025: 但以個人看法,文義解釋是最省事的解釋方式,有疑義就修憲 10/21 21:46
→ kk2025: 修法不是個能解決問題的方式,目前為止釋字也不是沒有超過 10/21 21:47
→ kk2025: 文義解釋的問題。 10/21 21:47
→ rl1024: 其實文義解釋能夠通,應該就不用論理解釋了 10/21 21:52
→ rl1024: 當然這最大的問題點不外乎就是政治因素所造成的嗎? 10/21 21:54
推 CTgogogo: 立法目的有違憲之虞 文義解釋是合法 看到法綠教授們此時 10/21 21:57
→ CTgogogo: 紛紛改採平常不用的文義解釋就是有趣 ww 10/21 21:58
→ ahowtowayne: 我PO的連結老師就有以歷史背景做立法目的的探求,可 10/21 21:58
→ ahowtowayne: 以算目的性解釋吧?(在連結第二頁) 10/21 21:58
推 daniel1344: 會接受提名自然會想好如何解釋成合憲囉 10/21 22:10
推 partner: 要當大法官不應該鑽對自已有利的漏洞,許宗力真的是晚節 10/21 22:20
→ partner: 不保 10/21 22:20
推 fcz973: 那就恭迎騜再戰2020 10/21 22:24
推 kk2025: 上面提的也是目的解釋啊,這塊要怎麼說? 順便提一下,我認 10/21 22:35
→ kk2025: 為修憲解決是假議題,在什麼狀況下誰有動機修憲禁再任? 10/21 22:36
→ kk2025: 都提許老師了這時候不可能修憲打自己臉,萬一政黨輪替了換 10/21 22:36
→ kk2025: KMT提人選它會修? 也不會,所以都對執政黨有利,除非出現 10/21 22:37
→ kk2025: 朝小野大才有一絲絲機會修憲啦。 10/21 22:37
→ kk2025: 反正此例一開,就等著每次政黨輪替就有新一批大法官上台, 10/21 22:39
→ ahowtowayne: 樓上,是騜把任期交錯制破壞掉沒錯吧 10/21 22:47
推 futri752: 不太可能一直回流吧 某樓要不要看一下大法官的年齡..... 10/21 22:48
推 kk2025: 跟年齡沒啥關係吧,這是制度問題。反正如果覺得合憲,就要 10/21 23:05
→ kk2025: 做好8年後馬提的大法官有機會再任的心理準備。 10/21 23:06
→ wolfman: 再任和連任 定義不一樣吧 不然之前怎麼會有傳聞馬總統 10/21 23:34
→ wolfman: 卸任後 要重回台北市長選戰的傳聞 10/21 23:34
推 futri752: 我在講實務的可能性,跟法理的論述並不衝突 10/21 23:36
推 diangdiang: 許自己解釋當然是把他解釋成合憲啊= = 我看基隆地院法 10/21 23:48
→ diangdiang: 官們的反對聲明比較能說服我 10/21 23:48
→ tamama000: 這樣至少要隔屆吧 10/22 00:01
→ tamama000: 如果說不分屆次那也要隔年以上為單位 10/22 00:02
→ tamama000: 或是在許再任前必須要再有一個新大法官墊空檔 10/22 00:02
→ tamama000: 沒有甲說乙說 只有拳頭大的說喇 10/22 00:04
→ kilid: 縱使不禁止再任 然大法官任期8年 要再任的話似乎也應該間隔 10/22 01:08
→ kilid: 8年 間隔4年以上就可以再任的說法 不也是只採有利自己角度 10/22 01:11
→ kilid: 增修條文交錯4年提名大法官的設計 與卸任大法官隔4年可否 10/22 01:14
→ kilid: 再任 個人認為沒有太大關聯 10/22 01:17
推 aqwa: 許宗力之前有發表文章回應過這個問題了 去找來看看吧 10/22 01:20
→ aqwa: 許宗力的回應也狂打文義解釋的那些人 法學素養一看便知高下 10/22 01:21
→ unimaginably: 還要拿任期交錯制出來說嘴也真好笑 10/22 01:44
→ smartsnake: 隔了四年就不算連任拉,連任和再任本來就不一樣啊 10/22 02:25
→ Ulster: 目的解釋也不能超出文義吧= = 10/22 02:31
推 jardon: 這跟馬英九之前還有風聲說 他要出來選2020一樣 10/22 02:33
→ jardon: 他已經連任一次 但跳過一任 只要他有辦法 還是可以選 10/22 02:34
推 jardon: 不過考選部出這種題目?不被砲死才怪 10/22 02:35
推 slikebb: 許宗力用屁股想當然都覺得合憲啊 10/22 06:34
推 repast: 就最終解釋不能逸脫文義解釋,有什麼好吵的@@ 10/22 08:01
推 ssarc: 是說釋憲就是再玩文字遊戲嗎?卸任大法官說自己可以再任大 10/22 08:13
→ ssarc: 法官,總統也挺他,一副當仁不讓的樣子,還用文義解釋幫自 10/22 08:13
→ ssarc: 己解套,為何不用立法目的解釋來檢視?這種法律人的品行和 10/22 08:13
→ ssarc: 素養,我只想說,反正都是你的人,都給你玩就好了 10/22 08:13
→ ssarc: 法律解釋是文字遊戲和鑽漏洞嗎 10/22 08:14
推 glaten: 基本上,如果政黨有腦而且考慮人民觀感,本來就該避免爭 10/22 08:42
→ glaten: 議 10/22 08:42
推 Amontillako: 很簡單,換個顏色,假如同樣的事在馬英九時代甚至是 10/22 09:00
→ Amontillako: 90年代末期李登輝幹,看民進黨和那些法界蛋頭們會不 10/22 09:01
→ Amontillako: 會群起而攻之,就知道有沒有違憲之虞了 10/22 09:01
→ aa430216: 對很多人來說,許宗力怎麼可能違憲? 10/22 09:53
推 Jachu: 你只是想戰 看了看以上推文 這裡素質太差了 一堆咀吱推文 10/22 10:19
推 ssarc: 我只是很難理解為什麼一個不應該的事結果當事人和贊成的人 10/22 10:37
→ ssarc: 都覺得.....感覺良好。就算內舉不避親,也要避嫌吧? 10/22 10:37
→ ssarc: 法律是道德的下限,但身為大法官至少要點該有的素養不是? 10/22 10:38
推 Ulster: 合憲不含線既然是法律問題,當然應該用法律的標準判斷 10/22 11:21
推 Ulster: *合憲 10/22 11:23
推 tomchow76: 講白點 就是我們憲法制定有漏洞 今天如果規定卸任大 10/22 11:32
→ Ulster: 如果只是講適不適當,可以採用各種標準都沒關係 10/22 11:33
→ tomchow76: 法官不得再任 今天這些問題都不會有了! 10/22 11:33
噓 bling127: 那規定不得殺人 殺人的問題有解決嗎 10/22 11:50
→ ddkkz2003: 再任算連任的話,小熊今年拿冠軍就叫連霸了 10/22 11:55
推 diangdiang: 本來就不是再任算不算連任的問題,是再任本身就有爭 10/22 12:46
→ diangdiang: 議,今天有人支持也還不是因為是許宗力?不是他的話大 10/22 12:46
→ diangdiang: 家還能這麼理所當然嗎 10/22 12:46
→ Ulster: 因為是XXX所以....不是法律論述吧 10/22 12:58
推 windersword: 再任跟連任有一樣?覺得不好就改掉吧 硬要扭曲很好笑 10/22 14:07
推 martell11655: 立法問題 10/22 14:26
推 Jeffery71: 民選首長有避掌控政治資源過久的問題,法官恐怕沒這問題 10/22 14:29
→ Jeffery71: ,超出黨派獨立審判(?) 10/22 14:29
推 rokeptt: 叫大法官們自己解釋看看吧 10/22 14:39
推 molittlesky: 這串留意笑點蠻多的 10/22 16:08
推 packing33: 大法官都解釋自己是法官了 所以你覺得大法官會怎麼解 10/22 16:18
→ packing33: 釋能不能再任 10/22 16:18
推 chantalline: 看許宗力老師那篇文章,他自己定義何謂「連任」,說 10/22 22:51
→ chantalline: 真的沒辦法說服我 10/22 22:51
推 justeat: 條文是不得連任,不是不得再任 10/22 23:34
→ justeat: 如果下一屆馬英九又出來選總統,你可以接受嗎? 10/22 23:35
推 noovertime: 根據各國模式 原則上是任期長的 禁止再任 10/23 00:45
→ noovertime: 任期短的 禁連任 但可再任 10/23 00:45
→ noovertime: 德國法寫「不得連任,亦不得再任」 10/23 00:46
→ noovertime: 可是中華民國抄襲的時候只寫「不得連任」 10/23 00:46
→ noovertime: 依照這個推論的話,個人支持「可以再任」 10/23 00:47
推 kk2025: 選總統有啥不能接受的,選舉本來就是民意展現,有本事獲得 10/23 00:50
→ kk2025: 民意支持,要怎麼當都行,像賴神也可以先不選一屆之後等下 10/23 00:51
→ kk2025: 屆再選一次台南市長,選舉本來就這樣,但大法官不是吧,兩 10/23 00:52
→ kk2025: 個性質不同根本不能類推啊。 10/23 00:52
→ kk2025: 反正這問題無正解,解釋上本來就文義解釋跟目的解釋會來回 10/23 00:56
→ kk2025: 拉扯,看是要咬死文義解釋、憲法規定不周延,還是要納入目 10/23 00:57
→ kk2025: 的性解釋去權衡,權衡的結果每個人都不一樣,只是要認知到 10/23 00:57
→ kk2025: 怎樣的解釋結果會帶來怎樣的後果,上面都有人講過了。 10/23 00:58
推 bestJJ: 有請李澤老師解釋 10/23 02:32
→ petersburg: 依增修條文無違憲之虞,惟法律是最低道德標準 10/23 20:34
→ petersburg: 憲法是大綱要式的法律,又是根本大法,道德標準不應 10/23 20:35
→ petersburg: 跟法律比 10/23 20:35
→ petersburg: 解釋憲法原理的人,更應該高道德,不應讓大法官是法官 10/23 20:37
→ petersburg: 的事再重演 10/23 20:3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