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sandiato: 不清楚,我只對老金有愛<3 10/25 18:46
推 RFISGOD: 訴訟法不就這樣嗎...... 10/25 18:58
推 watermom5566: 那以後會詳細說明的地方要不要乾脆先跳過 10/25 19:01
推 lurara: 訴訟法最重要的就是實務 剩下學說的都蠻屁 10/25 19:06
→ LucianK: 我覺得他的流程不錯,有體系 10/25 19:08
→ LucianK: 但我本身法律系上過,覺得學校刑訴才是悲劇 10/25 19:09
推 yukionly: 很正常~~ 10/25 19:10
→ louis123321: 沒辦法,他沒有時間先教你一套體系 再回頭就每個 10/25 19:12
→ louis123321: 癥結補上其他見解... 10/25 19:12
推 ranci: 跟著老師上課的步驟真的可以把刑訴架構建立起來,上完完整 10/25 19:13
→ ranci: 的一輪就會好多了。前面幾堂真的只是撞牆期,什麼都聽不懂 10/25 19:13
→ ranci: ,聽完整輪再前後對照複習就會懂了^_^ 10/25 19:13
推 haohaobobo: 訴訟法自己想辦法多打幾次官司就會很清楚了 10/25 19:13
→ haohaobobo: 沒事告告人或有事被告 都會很清楚的 10/25 19:14
→ lolimaster: 感謝各位前輩回覆~看來我再熬一陣子說不定就豁然開朗 10/25 19:20
→ lolimaster: 了 10/25 19:20
推 zeng225: 試試看上程宇老師的課 保證你比現在還豁然開朗 10/25 19:27
推 yitin810924: 訴訟法真的就這樣 能教到每個人都聽懂的老師很少 10/25 19:30
→ yitin810924: 因為學說意見分歧 實務又愛自創見解 唉 10/25 19:31
→ y233: 所以你想他在講違法逮捕的時候就一併把證據排除跟你講完?誰 10/25 19:31
→ y233: 能這樣教啊 10/25 19:31
推 ok5566: 今台大也差不多法拉 10/25 19:45
推 screwer5566: 黎台大很帥,賞心悅目(灑花 10/25 19:53
推 colin4235tw: 他能夠照實務操作的流程教已經很猛了 10/25 19:53
→ ltfox9527: 同學您好,感謝你提出的疑問。不過其實就如我第一堂課 10/25 19:54
→ screwer5566: ↑本人出現了嗎 !!!!!! 老師您好帥好帥好帥~~~ 10/25 19:54
推 wcsuisui: 我覺得這個上法很好啊 ,當你從法院迴避開始上會膩的時 10/25 19:57
→ wcsuisui: 候 10/25 19:57
→ wcsuisui: 所以你可能要先上過一次從頭開始的,再從黎的流程開始會 10/25 19:58
→ wcsuisui: 覺得比較自在 10/25 19:58
推 colin4235tw: 老師本尊! 10/25 19:58
→ wcsuisui: 然後他推文被斷了 10/25 19:59
→ ltfox9527: 所說,刑訴重視前後關連性。因此在講到某些概念時,我 10/25 20:00
→ ltfox9527: 不可避免的要連後面的東西一起介紹,這樣才有助於大家 10/25 20:00
→ ltfox9527: 把觀念串連起來。晚點有空我會再用回文的方式回應。但 10/25 20:00
→ ltfox9527: 還是先感謝您所提出的問題。 10/25 20:00
推 wcsuisui: 不過如果對教學有疑問的話,可以考慮直接跟老師溝通的 10/25 20:02
→ wcsuisui: 說 10/25 20:02
推 BooF423: 大推金台大 <3 10/25 20:09
推 rrrachel: 我也喜歡老師的教法拯救我的刑訴!而且老師講義內容 10/25 20:09
→ rrrachel: 我覺得很棒!雖然ㄧ開始德日派會搞不清楚但真的就只是 10/25 20:09
→ rrrachel: ㄧ開始~ 10/25 20:09
→ ltfox9527: 但除了提問內容以外,如果您要用悲劇這種字眼來形容, 10/25 20:10
首先感謝老師回覆。
我大學時用的是王兆鵬老師的書,但畢竟王老師他現在已不問世事;再加上經歷大頭兵一年徹底的沉澱。因此在吸收大量見解之前,會希望從基礎重新建立,以面對考試。
當然不諱言,這是我個人的問題,老師不知道也沒有辦法為了一個人而改動課程內容,因此我才發文求助。因為會上補習班上課的人,多半也是為因應讀書的效率問題,而這其中是不是也有和我類似情形的人,而他們又是怎麼克服的。
老師的課程內容很豐富,大量的實務及學說見解,也會在課中增補加量不加價。但如前所述,其實我是有點迷失在刑訴的森林裡找不到方向。
而有關內文的用字,並沒有要詆毀老師的意思,只是在描述心情。其一是因為對課程內容的難吸收,而產生的質疑和焦慮,畢竟考試眨眼在即,每天都是和時間賽跑;其二是若是我本身程度的問題,那是否要另外購課的財務壓力。用字上的不精細讓老師感到不愉快,特此致歉。
晚點能用電腦會儘速將其修正。
→ ltfox9527: 這是對我個人教學而言是很嚴厲的指控。當然要怎麼講這 10/25 20:10
→ ltfox9527: 是您的自由,不過這種形容方式請恕我無法接受,還請您 10/25 20:10
→ ltfox9527: 見諒。 10/25 20:10
推 yitin810924: 老師別在意 同學只是用比較直接的詞表達他的感受 但 10/25 20:13
→ yitin810924: 還是有很多同學覺得老師上的很棒~~ 10/25 20:13
推 rrrachel: 老師別在意+1 10/25 20:14
→ yitin810924: 老師的解題書救了我~~~(趁亂告白) 週六考刑訴時 10/25 20:15
→ yitin810924: 大家桌上擺的都是你的書 超壯觀的!! 10/25 20:15
推 winu: 最愛黎台大 10/25 20:17
推 screwer5566: 上老師的課有一種戀愛的感覺 ////////// 10/25 20:19
推 Hatewoman: 你是不是第一次唸刑訴,這樣是正常的 10/25 20:27
推 colin4235tw: 感謝老師的正班跟總複習救了我的國考>< 10/25 20:35
推 colin4235tw: 還有解題書! 10/25 20:37
推 zenki1031: 金台大也是這樣,一開始霧煞煞,全盤聽完就很愛他 10/25 20:50
推 Zyth: 推老師 10/25 21:07
推 osakakobe: 沒上過黎的課 但訴訟法特色就是如此,不論是民訴或刑訴 10/25 21:15
噓 jenoren: 上過黎臺大在學校的課輔,上得很好!學長很認真,人也很 10/25 21:27
我買的是函授恕我無法穿越。
希望前輩也能指點我方向,教我一點小撇步
→ jenoren: 奈斯~你聽不懂應該下課去請教他,不是在這裡po文發牢騷 10/25 21:27
→ jenoren: 。 10/25 21:27
※ 編輯: lolimaster (1.170.170.195), 10/25/2016 21:28:04
※ 編輯: lolimaster (1.170.170.195), 10/25/2016 21:34:45
→ Zyth: XDDD 10/25 21:36
推 s358487940: 我覺得還好阿 為何對補教老師只能歌頌不能發牢騷? 10/25 21:40
※ 編輯: lolimaster (1.170.170.195), 10/25/2016 21:41:20
→ s358487940: 經過討論 好老師自然正評價就會壓過負評了 10/25 21:41
推 watermom5566: 還好吧,名師也有人不適應的啊,之前一堆名師在這也 10/25 21:46
→ watermom5566: 是被批得很兇XD 10/25 21:46
→ watermom5566: 原po修文了,好吧 10/25 21:47
→ powderzhon: 訴訟法是動態的 沒唸過2次 片斷很正常 10/25 21:52
推 fang214: 被逼到修文== 10/25 22:34
推 damnshock: 同寢路過推一個~ 10/25 22:48
推 repast: 所以現在都不能評闡述自己上的心得喔?只能說上的很好?現 10/25 23:07
→ repast: 在補教老師有這麼玻璃嗎?傻眼 10/25 23:07
→ standoff: 請老師自己修文,可以聽好的不能聽負面的? 10/25 23:09
推 larenz86: 真慘現在國考版連講心底話都不行了嗎? 只能看眾粉狂捧 10/25 23:09
→ standoff: 老師自己矛盾,看到同學聽課反應不佳就不能接受 10/25 23:12
→ standoff: 那同學為什麼不能反應真實想法 還要修文 10/25 23:12
推 df8883517: 其實如果是我,用心備課卻被說悲劇也是蠻難過的..而且 10/25 23:33
→ df8883517: 黎台大也沒有逼原po修文吧樓上別激動Orz 10/25 23:33
→ standoff: 我只是提出思考,沒有激動。 10/25 23:36
推 df8883517: 然後刑訴一開始念真的很痛苦,之前上金台大的課也跟原p 10/25 23:39
→ df8883517: o一樣霧颯颯,但多念幾次就會通了(同時愛上老金XD) 10/25 23:39
→ standoff: 用心備課卻被說悲劇是很難過 大家都會XD 10/25 23:39
推 ltfox9527: 感謝樓上S大L大等人的建議。我本意並無逼作者修文的意 10/25 23:45
→ ltfox9527: 思。而在看完原po回應後,也瞭解原po先前用語只是在描 10/25 23:45
→ ltfox9527: 述個人心情,是有所誤解。總之,希望原po在學習刑訴的 10/25 23:45
→ ltfox9527: 路上一切順利!金榜題名~ 10/25 23:45
推 DEATHorz: 也希望老師不要因為這事件 就不再關愛這個版 支持者眾 10/25 23:54
推 s358487940: XD 老金都沒崩潰了阿 這麼多年來都還很多粉絲 10/26 00:20
→ JenYutaka: 訴訟法特性就是這樣.我一開始也是.完全抓不到的感覺. 10/26 02:30
→ JenYutaka: 但唸過一輪就會比較理解了 10/26 02:30
→ jenoren: 不是連講心底話都不行,更不是只能發業配文歌頌,何況是 10/26 20:00
→ jenoren: 否只能稱讚不能批評跟原po想問的內容實屬二事。 10/26 20:00
→ jenoren: 但若發文用詞有讓客觀第三人覺得這老師似乎教不好之虞, 10/26 20:00
→ jenoren: 那對辛苦備課的老師感覺也很委屈。 10/26 20:00
→ jenoren: 如此不僅發文失焦,也對你的疑問無所助益。是雙輸。 10/26 20:00
→ jenoren: 建議原po可以如樓上建議一樣聽完全部課程後再想想真是頻 10/26 20:00
→ jenoren: 率不合還是其他問題。祝福原po早日戰勝刑訴~ 10/26 20:00
→ jenoren: (btw高X函授現在不提供課輔了嗎?) 10/26 20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