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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lolimaster (知曉蘿莉之人)》之銘言: : 老師是依照實務運作順序來上課 : 但現在遇到的問題是: : 一、 : 現在這一章用到的概念居然在後幾回課才會上到! : 要是有補充就還好 : 但更多的是說「這之後還會詳細說明,所以先看過就好」 : 造成內容東一塊西一塊 : 二、 : 在美日德&實務見解裡殺進殺出 : 卻沒有建立一根體系的骨幹 : 就像在沒有地圖的情況下就把你丟進森林裡一樣 : 請問這到底是因為刑訴課程本來就是這樣上 : 只是還卡在撞牆期? : 還是我的問題真的很大? ---原文恕刪減------ 同學您好,就您所提的疑問簡單回覆如下。 對於第一個問題: 每輪第一堂課介紹刑訴流程的時候其實就有提到, 刑事訴訟法在學習上相當重視流動性與前後連結(關聯)性, 這正是訴訟法的特色所在。 舉例來說: 偵查中檢警違法搜索扣押,判斷完程序合法或違法後,事情還沒結束。 因為個案中可能會扣到證據,此時即產生在未來的審判程序法院得否使用的問題。 所以在講偵查程序時,我不可避免會講到證據排除法則。 此外,對於違法取的得證據,法院如果使用, 這時候也會產生是否有審判違反證據法則的問題。 對於審判程序的違法,我也就不得不先介紹一下相關概念。 可是,我有辦法在一開始講偵查的時候, 就完整的把全部的證據法則體系,或判決違背法令的所有概念都介紹嗎? 客觀上是不可能的。 但是,我為了讓同學在讀到後面章節時候,能夠把所有問題點串連起來, 所以我必須要在講搜索扣押的時候, 把後面可能涉及到的證據法則與判決違法的問題提出來, 並先大致上跟同學們介紹,讓大家有個印象。 這樣做這並不是我把內容切成東一塊西一塊, 反而,我是為了將前後的爭點串連起來,所以, 才會在前階段訴訟程序,就先介紹後面的概念,方便同學日後複習之用。 此外,我所謂的先看過就好,有上課的話應該會知道, 我其實大多都有在黑板上先進行補充以及圖表講解, 主要就是希望同學先建立基本的概念體系,以利日後正式提到時能將之連結。 至於第二個問題: 刑事訴訟法學派相當多,而實務見解也自成一格。 每輪的第一堂課我都會提到,上課將以實務流程順序作為骨幹, 所以我上課是從偵查開始講起,而非傳統的訴訟主體或訴訟客體。 但是在骨幹之上,講到某個爭點時,我勢必要補充這個爭點的所有相關見解, 如果我每個爭議都只介紹單一學說或實務見解,那才是見樹不見林。 簡單來說: 檢察官違反告知義務的效果, 倘若只介紹實務適用158-4的見解。 那麼你可能不會知道,美日派對於證據法則的理解與實務不同, 美日派是以證據性質出發,來區分應適用的證據法則, 所以這邊不能適用158-4,應考慮類推158-2。 類此有爭議的地方,往往就是考試爭點所在。 如果我不提的話,同學可能根本不知道這邊還有不同的看法存在。 往後遇到類似題目,反而讓其困惑不知有何考點,以至於抓不到爭點。 我想,這才是讓同學陷入迷霧之中吧。 最後,我能理解刑訴確實是個很難入門的科目, 我自己求學階段也曾遇過類似瓶頸,感同身受。 但只要能撐過前面階段,相信後面再次講到相關概念時, 一定會有概念串連結起來的感覺。 加油。 以上回應,希望有解決到您的疑惑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.34.241.141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xamination/M.1477404797.A.49F.html ※ 編輯: ltfox9527 (1.34.241.141), 10/25/2016 22:16:08
a85405: 推 感謝老師 10/25 22:16
winu: 推老師一流 10/25 22:17
beck0206: 推,老師辛苦了 10/25 22:23
voosh: 不推不行!老師好有心,若我是原PO會很感動老師回文、推文~ 10/25 22:31
colin4235tw: 感謝老師帶起我的刑訴~ 10/25 22:33
※ 編輯: ltfox9527 (1.34.241.141), 10/25/2016 22:35:21
damnshock: 推推 10/25 23:02
standoff: 建議老師,同學只是用比較直接的詞表達他的感受,若今天 10/25 23:04
standoff: 同學用歡喜讚頌,您會這樣回文嗎?你會認同嗎 10/25 23:05
standoff: 每個人感受不同,只表達內心(悲)想法,就不能讓您接受? 10/25 23:07
standoff: 同學因為您的幾句話,而修文,你有感覺自己也有不妥嗎? 10/25 23:08
standoff: 一個老師無法多方聽不同意見,只想聽好帥教很好。悲劇 10/25 23:10
standoff: 老師您就可以表達您看到文章不悅,但同學聽你的課不能 10/25 23:11
standoff: 接受,就不行? 10/25 23:11
repast: 推standoff 10/25 23:12
fang214: 推standoff 10/25 23:19
standoff: 老師您這文章,建議將前篇文章回文內您說"指控OO" 10/25 23:20
standoff: 可以說這是您個人誤解,不然學生都為您修文,您卻不解釋 10/25 23:20
standoff: 否則您這篇文章"這種回文方式請恕我無法接受" 10/25 23:21
感謝s大這一連串的建議,我這篇回文並沒有對於他使用的字眼或用語回應, 整篇回文也沒有任何一個字眼提到指控或無法接受之類的東西, 純粹只是就他的問題回答。 至於原文部分,我會在下面推文回說是我個人誤解,也避免同學尷尬。 感謝您的建議。
lovekangin: 推standoff 10/25 23:22
chocoyu: 謝謝老師救起我的刑訴 10/25 23:22
standoff: 我只是外出公差路過...但也很傻眼.. 10/25 23:24
jwestay: 你管這麼寬幹嘛 住海邊嗎 10/25 23:26
※ 編輯: ltfox9527 (1.34.241.141), 10/25/2016 23:30:28
peter770201: standoff講的很中肯,在想會不會法科補教老師趨於年 10/25 23:28
peter770201: 輕化,相對的也.... 10/25 23:28
fang214: 只是希望在這裏的言論可以被尊重,而不是老師就可以逼學 10/25 23:28
fang214: 生修文 10/25 23:28
standoff: 哈,所以一篇文,大家看法都不一樣,沒有對錯。 10/25 23:30
standoff: 感謝指教,我沒有強迫人家修文,人家也沒有修文 10/25 23:30
standoff: 但上面因為老師的話而修文,您應該去跟他講管太多! 10/25 23:30
standoff: 謝謝老師回應~ 10/25 23:32
不會。 我想我自己或許也有思慮不周之處,感謝s大、f大、r大等人建議。
winu: 感謝老師的教導 10/25 23:33
peter770201: 推老師的正面回應! 10/25 23:35
Zyth: 謝謝老師~~ 10/25 23:43
peggyjlu: 推 真心覺得黎台大教的很好 還記得以前大一的時候 對刑 10/25 23:43
peggyjlu: 總毫無頭緒 也常常讀不到重點,但後來上了學長的課輔後 10/25 23:43
peggyjlu: ,覺得學長上的很有體系,慢慢的也開始知道爭點在哪裡, 10/25 23:43
peggyjlu: 更因此對刑法產生了興趣。後來的刑訴,本來一開始讀起 10/25 23:43
peggyjlu: 來也覺得甚難理解,但之後在補習班上了黎台大的課後,真 10/25 23:43
peggyjlu: 的慢慢可以抓到爭點在哪,成績上面也有顯著的提升,真 10/25 23:43
peggyjlu: 的非常感謝學長! 10/25 23:43
※ 編輯: ltfox9527 (1.34.241.141), 10/25/2016 23:50:02
snowfish104: 樓上紫色小妹妹 10/25 23:47
abc123por: 推 老師刑訴上的很好!!!! 10/25 23:47
※ 編輯: ltfox9527 (1.34.241.141), 10/25/2016 23:51:27
DEATHorz: 很可惜沒在修文前參與 但推文者是不是太關注"老師"身分 10/26 00:01
DEATHorz: 學生可以抱怨 老師不能牢騷 老師要有雅量 學生自由揮灑 10/26 00:02
becawu427: 我想老師可能只是想讓原po知道為什麼是這樣的教學流程 10/26 00:21
becawu427: ,方便原po理解跟課後複習吧,老師應該沒有要原po修正 10/26 00:21
becawu427: 的意思,也不用過度解釋吧!每個人能適應習慣的老師不 10/26 00:21
becawu427: 同,如果原po是補點心店的,那還有其他老師可以旁聽吧 10/26 00:21
becawu427: !祝原po早日找到適合自己的讀書方法!推推老師上課用 10/26 00:21
becawu427: 心! 10/26 00:21
gamebird: 對用心備課的老師講教學悲劇 不管是誰都會藍瘦香菇吧 10/26 00:35
chimd: 也不用給老師扣這麼大帽子吧 課外時間任何問題老師本來就沒 10/26 00:35
chimd: 有義務回答 老師願意這樣解釋覺得已經很好了 10/26 00:35
snowfish104: 原po自己修文也可以怪老師給壓力ㄛ? 10/26 00:40
Lectured: 換個角度想,老師有空看ptt修正自己問題不是壞事 10/26 00:40
asrser: 沒上過,但是給個讚 10/26 00:47
tadic: 超愛老師 10/26 00:50
jerrywu34: 推老師教學認真用心,且不認為老師回應有何不妥 10/26 01:32
※ 編輯: ltfox9527 (1.34.241.141), 10/26/2016 01:39:51
alan4023: 說實在的 何賴傑老師也是照實務操作順序來上的 10/26 02:21
alan4023: 這真的沒問題的 10/26 02:22
JenYutaka: 我覺得黎回文是為了解釋吧.也沒有不接受啊.X樓不用這 10/26 02:42
JenYutaka: 樣自我放大解釋吧...我沒上過黎的.但單看兩篇文字就是 10/26 02:42
JenYutaka: 一個學生提問一個老師回答這樣而已 10/26 02:42
blackwoods: 某樓哪裡中肯?? 一邊說難道學生都只能歌功頌德不能批 10/26 02:49
blackwoods: 評嗎 一邊說老師年輕啦所以回應態度不好啦 他媽的這哪 10/26 02:49
blackwoods: 門子雙重標準 學生要批評是他自由 那老師也有選擇回應 10/26 02:50
blackwoods: 內容的自由 為何一定要恭謙受教聽你當狗罵 才是態度好 10/26 02:50
linzeroer: 謝謝老師!!! 10/26 07:47
watermom5566: 都說原原po的內文是嚴厲指控了還敢不修文XD 但很推 10/26 07:55
watermom5566: 老師的刑訴解題書非常淺顯易懂,我考試是直接帶到考 10/26 07:55
watermom5566: 場的 10/26 07:55
winu: 很多人都變成某er的徒子徒生了 10/26 08:07
walyun: 現在還扯到er才真的…這根本是兩回事,不要亂扣帽子 10/26 08:35
apm50: 這是哪位老師? 10/26 08:45
fish612: 我是沒上過黎台大的課啦,但就這篇回應,我覺得很誠懇, 10/26 09:01
fish612: 用語也很中性 10/26 09:01
winu: 黎台大,之前讀享的艾斯 10/26 09:02
linwei2013: 看完文章,覺得老師是詳細說明授課方式啊! 10/26 09:45
linwei2013: 到底哪一點有逼人修文的用語?實在看不出來,除非原 10/26 09:48
linwei2013: 發問目的只是想黑老師 10/26 09:48
guitarvolley: 如果老師在原文推文不要講太多直接打這篇就沒事了XD 10/26 10:54
guitarvolley: D 10/26 10:54
wstl29: 推推,老師刑訴上得超棒的 10/26 11:11
wstl29: 而且很帥所以上課從來沒睡著過XD 10/26 11:12
linwei2013: 我上完覺得能幫助答題比較有內容和深度,如果要基礎 10/26 13:29
linwei2013: 架構建議去上四等刑訴,不然一起連署請甜點老闆開多 10/26 13:29
linwei2013: 一點堂數?不要都讓老師自己加課、趕課 10/26 13:29
jackass1113: 光看解題書 就受益匪淺 推 10/26 23:53
ccbabe: 推老師~~~~ 10/27 11:08
jwqioed: 推 10/27 15:58
Pique: 刑訴完全是靠老師救起來的,超感謝老師~~ 11/03 15:24
EVEREVER: 我喜歡老師的解題書,推推 12/13 14:30
sjy0821: 我還是覺得路台大好 03/19 00:5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