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acid99: 把時間留給別題吧,這題七月高考考過了 11/05 21:26
→ elisabelle: 我不是要考高考XDDD,因為看的函授不是新的,所以想知道 11/05 21:31
→ elisabelle: 怎麼解比較好, 謝謝樓上! 11/05 21:31
推 anmemo: 考過再考率還是有。 11/05 21:54
推 tttggg: 經典值得一考再考... 11/05 21:57
推 yiching13: 今年考試我這題就是先寫學說兩種看法,然後寫最高法院 11/05 21:58
推 KEYs: 考過之後再考相關概念啊(時效消滅的起算) 11/05 21:59
→ yiching13: 的看法,惟最新修法通過直接採取行政處分。 11/05 21:59
→ yiching13: 主要是看題目分數分配多寡來決定怎麼寫 11/05 21:59
→ yiching13: 給分10分你只寫最新修法的話篇幅顯然不夠 11/05 22:00
→ elisabelle: 了解, 看來時間足夠的話就是全寫才完整...感謝! 11/05 22:20
推 HtcNewOne: 大前提(新修正之前因後果) 小前提事實 涵攝 11/05 22:47
推 CL520: 該爭點是否已不復存在,是非題,答案為是,but不能只寫結論 11/05 23:56
→ CL520: 時間允許且參考配分及爭點多寡,最新法條先po, 11/05 23:57
→ CL520: 然後點出之前為何有此爭點,然後再參考剩餘之時間, 11/05 23:58
→ CL520: 決定先寫實務見解或學說見解,最後選一個當結論。 11/05 23:59
→ a9301040: 高考二級再考一次,這個要很熟吧 11/06 00:00
推 LAbsente: 行程127第4項還有考點;VA的不停止執行,它是例外 11/06 00:36
推 jiaren0819: 這個類似題目高考二級又再考一次 11/08 14:5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