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c231423: 加工於純正身分犯按正犯或共犯論但得減輕其刑?11/16 13:29
剛剛看了看覺得是教唆犯 共同正犯
所以以正犯論?
推 ultratimes: 沒有一起參與就是教唆,有一起就是共犯11/16 17:34
→ ultratimes: 考試,反正不是實務,題目有寫你就給他寫下去不會怎樣11/16 17:35
→ ultratimes: 但是教唆 共同正犯不可能同時存在,別寫到自相矛盾11/16 17:36
感謝u大
※ 編輯: asd7486 (36.232.247.234), 11/16/2016 20:36:45
推 diablo81321: 所以論述完教唆在論述共同正犯最後結論共同正犯? 11/16 23:42
→ asd7486: 判決還是判例有提到教唆犯跟共同正犯不能同時成立,教唆 11/17 09:19
→ asd7486: 行為會被實行行為所吸收 11/17 09: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