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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項為:本法第十五條第一款至第三款應為初設戶籍登記者,有下列情事之一,戶政事 務所應通知內政部移民署: 一 未居住國內 二 申請初設戶籍地址不得設籍 上面申請初設戶籍地址不得設籍這款我看不太懂,整款語意很怪,不知道要表達什麼?有 高手可以好心解釋一下嗎?謝謝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8.161.150.230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xamination/M.1480770766.A.C1D.html
flyin314: 不得設籍的原因可能是該住址之建物被拆除了但門牌號碼尚 12/03 21:26
flyin314: 未被廢止 12/03 21:26
flyin314: 戶政系統已註記建物已拆除不得辦理設籍 12/03 21:27
shadowpriest: 謝謝你的回覆 12/05 15:3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