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robalika: 讓與時生效,並經通知得對抗,故丙對乙取得兩萬元的債權 12/04 10:17
→ robalika: 乙也對丙有另筆兩萬債權,依第334條可以抵銷 12/04 10:18
→ Crazyloveyou: 若丙欠乙兩萬元 則乙當然得對丙主張抵銷 12/04 10:45
→ Crazyloveyou: 可是這個選項是錯的耶 請問錯在哪裡呢 謝謝 12/04 10:45
→ Crazyloveyou: 另外債權讓與為什麼是準物權契約呢? 12/04 10:46
推 ptt0219: 因為債權並不是物權,而是物權以外的財產權。 12/04 10:49
→ Crazyloveyou: 乙當然得對丙主張抵銷 這是錯在哪 12/04 10:52
推 ptt0219: 準物權行為:以發生物權以外財產權直接變動為目的之法律 12/04 10:56
→ ptt0219: 行為。 12/04 10:56
→ Crazyloveyou: 乙當然得對丙主張抵銷 這是錯在哪? 12/04 11:40
推 deeryi: 抵銷必須都屆清償期啊 12/04 11:47
推 deeryi: 甲乙的買賣不一定到了 12/04 11:47
→ Crazyloveyou: 什麼意思可説清楚一點嗎 12/04 12:17
→ ALJAZEERA: 買賣可能未至清償期有期限利益 乙不可主張抵銷 12/04 12:41
→ Crazyloveyou: 不懂買賣不就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嗎哪有啥清償期 12/04 13:33
噓 Lawleit: 你要不要貼原題目比較不會鬼打牆? 12/04 17:03
推 cukesdubie: 未屆清償期是指「乙對丙的借款請求權」跟「甲對乙( 12/04 23:00
→ cukesdubie: 讓與後變丙對乙)的價金給付請求權」可能都還沒到給付 12/04 23:00
→ cukesdubie: 的時間,所以就不一定可以主張抵銷 12/04 23:00
→ j0588: 實務上清償期尚未屆至的情況很多啊,像是分期付款或是開遠 12/06 11:01
→ j0588: 期支票。 12/06 11:01
→ j0588: 還有就是欠款有可能是不完全債權 12/06 11:23
→ Crazyloveyou: 支票或者分期嗎 秒懂 為什麼不早說呢XDDDDDDDDDDDDD 12/06 21:4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