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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貼文章網址: 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society/paper/1058733 標題是:換身分證才知被休6年 董娘2.5億財產飛了 我的疑惑是: 1.戶籍法規定34條 離婚登記,以雙方當事人為申請人。但經法院裁判離婚確定、調解或和解 離婚成立或其他離婚已生效者,得以當事人之一方為申請人。 原則上不是雙方當事人申辦嗎?文中案例不知是不是男方已假裝取得的和解離婚證明文 件讓戶政人員已為雙方已協議離婚? 2.若是男方偽造文書,是否到時等法院判決下來,持法院判決確認書 女方可以撤銷離婚 登記(因為離婚登記,需雙方有離婚之真意與合意) 那這樣子撤銷離婚登記後,前婚姻仍有效存在,男方與中國小三的後婚 應該構成重婚 以上理解,有否錯誤?^^ [課業] 國考課業相關問題,歷屆考題的討論,如學理觀念的釐清。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板規宣導,ctrl+y可刪除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 (三)課業文規範: 1.課業文不以標題和分類為標準,以文章內容為實質課業文審查。 2.禁止課業文問得答案後刪除,除無人回應外,不論答案正確與否,均禁止刪除。 3.發表課業文應附上來源、題目、自己解題想法,違者刪除。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 備註:刪除文章會進入垃圾桶並不會消失,所以自刪課業文絕對能查的到!!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4.35.78.155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xamination/M.1480928231.A.BE0.html
yuki2474: 如果沒有合意不是無效而不須撤銷@@? 12/05 17:23
kinuhata: 文內有提到兩名證人簽名 那應該是雙方協議的離婚 況且 12/05 19:32
kinuhata: 這只是女方的說詞 實際上是怎麼辦理的要看當時的附件才 12/05 19:32
kinuhata: 能知道 12/05 19:32
RavenRabbito: 第一個要等判決書才知道細節 12/05 19:32
RavenRabbito: 第二個 後婚無效(但小三為善意第三人 不罰) 12/05 19:33
edward0811: 錢都被騙光了,真的偽造文書追溯期5年也過了 12/05 20:05
edward0811: 就算有罪罰則也不重 12/05 20:06
ruclass: 人財兩失真的很可憐 12/05 20:17
a0131200: 離婚要件需有兩人以上證人了解兩造有離婚真意,並辦妥 12/05 20:26
a0131200: 離婚登記 12/05 20:26
a0131200: 看起來證人簽名是偽造的 可提起離婚無效之訴 12/05 20:27
a0131200: 勝訴之後前婚有效、後婚無效 12/05 20:28
a0131200: 前婚有效,再申請離婚,請求剩餘財產分配 12/05 20:29
pilycat0725: 感謝大家的解答^^ 12/05 21:4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