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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完意見書,好像有幾個考點: 一、權力分立 大法官可否這樣創設制度?逾越立法者? 兩份意見書不認同,其他或有提及大法官可以。 有權利必有救濟的極限在哪?訴訟權與權力分立。 二、計畫定性 行政處分?法規命令?折衷? 這邊爭議多多 三、確認法規違法之訴? 湯德宗大法官說美國有全面制度 但是德國上法上只有特定法規命令有。 四、正當法律程序 羅昌發大法官提及,都計的正當法律程序未完備,有待未來解釋解決 -------- 明年司法官、律師公法會考吧感覺考向蠻佳 從 148、156、742號 然後行政法訴訟類型可以對應創設的都計審查程序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80.177.161.6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xamination/M.1481284001.A.DA1.html ※ 編輯: ns954411 (180.177.161.6), 12/09/2016 19:47:34
ALJAZEERA: 都計每次看都一個頭兩個大XDD 12/09 20:02
clarinaser: 按照解釋速度,明年考上很頭大 12/09 20:17
clarinaser: 更正 明年考試很頭大 12/09 20:17
go190214: 樓上宣政大 12/09 23:01
smallcosmos: 讓我考上 不頭大 12/10 00:38
Ulster: 還好我退了(欸 12/10 00:55
adult: 樓下萱歪小 12/10 12:53
thebestone: 不是,我是宣政大的粉絲,樓下才是宣政大 12/10 15:49
Lectured: 我是韓台大粉絲 12/12 00:59
jeffery614: 樓上宣政大老師>< 12/12 10:51
sonyano1: 謝謝分享, 已收錄精華區~ 07/24 05:3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