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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法刑訴一題請教 請問需要告訴乃論的罪 可否依刑訴第88條 現行犯,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之呢? 例如: 甲跟乙在車上發生糾紛 甲對乙大罵三字經 此時的丙在旁邊看不過去 直接對甲施強制力壓制在地 然後叫乙報警 以下幾個問題 1.公然侮辱是非告訴乃論的罪 可否依現行犯逮捕? 2.假如丙把甲逮捕後 但是乙卻不提告 是否變成丙變強制罪? 3.甲侵害的是乙的名譽法益 丙卻是侵害甲的自由法益 是否有法益權衡問題 逾必要之程度? 以上請刑法刑訴高手幫解答 謝謝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8.233.159.158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xamination/M.1482064797.A.8C7.html
jiaren0819: 可以!被害人是否提出告訴是訴訟條件問題,與是否構 12/18 20:57
jiaren0819: 成現行犯無關 12/18 20:57
foone: 1、現行犯逮捕與告訴乃論無關2、阻卻違法3、是否過當問題 12/18 20:57
mm0107386: 推樓上正解 12/18 22:36
waitscorpion: f答正解 12/18 22:48
Lawleit: 院字2505號解釋 12/18 23:34
SPFH120: 你的問題,其實刑總就有解釋過了,三樓是正解. 12/19 03:28
sorl001: 很實用的問題,沒考試知道了也很有幫助 12/19 14:43
tarantula610: 謝謝分享 12/19 18:5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