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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9台上8075號判例 所謂業務,係指個人基於社會地位繼續反覆所執行之事務,包括主要業務及其附隨之準備 工作與輔助事務在內。附隨之事務,並非漫無限制,必須與其主要業務有直接、密切之關 係,始可包含在業務概念中 以上騙P幣 雖然我不知道P幣可以幹嘛 假設今天甲在幫忙家中事業,無給薪,出門送貨撞死人 可以論以業務過失致死嗎 還是一般過失致死 小魯我找不到相關實務見解 有請前輩們解答 感謝 [課業] 國考課業相關問題,歷屆考題的討論,如學理觀念的釐清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36.238.143.16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xamination/M.1482322005.A.500.html
raysun011081: 支薪與否應該不影響 重點應在於行為是否為其社會生 12/21 20:41
raysun011081: 活反覆執行之事務。 12/21 20:41
maxim20xx: 感謝回答 忘了說我個人意見 我也是覺得無礙業務之成立 12/21 20:46
maxim20xx: 有反對意見嗎?? 12/21 20:46
Zyth: 臺高院暨所屬分院91年法律座談有提到 12/21 21:09
Zyth: 刑事類提案第8號 12/21 21:09
Crazyloveyou: 這不會考了啦 12/21 21:24
Zyth: 這種無給薪幫忙的曾在律師考過,但是在考民法188 XDDDDD 12/21 21:25
david7796: 當然算呀,因為法律有較高的期待,像開計程車的,今天 12/21 23:24
david7796: 沒載客賺錢,也是會判業務過失 12/21 23: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