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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為考生 對於恣意橫行的改制是莫可奈何 然而既然要嚴格關上律師的窄門 是否應並與檢討既存律師的退場制度? 一個律師的不適任 不僅應只有律師倫理規範當中 應付懲戒事由 尚且包含律師倫理規範當中對於律師專業性的要求 老一輩嫌棄新進專業不足 敦促有關單位從嚴改訂考取資格 同樣地 那老律師如未不斷更新自己法學知識 維持良好的法學素養 是否也應該淪為被檢討淘汰? 一個只設下嚴格進入市場障礙 未確立有效的淘汰機制的市場 我看不到美好的前景 只有餐桌上的吃相難看 小弟以下淺見 請各方先進指教 倘要關起律師窄門 應有以下淘汰機制予以配套 1.律師資格之時效性: 蓋因法律制度與時俱遷 十年前法律與今日之法律 甚至是相關實務判解學說爭議 已有相當程度之差異 是以持有律師執照每逾十年者 已有相當程度重新考取最新法律問題之必要 且重新檢驗既有律師的法律專業性 亦有利於當事人權益之維護 且能有效促進良好法學環境之形成 以及更能敦促法院做出適法之裁判 從各面向以觀 百益而鮮有一害 因此基於公益以及代際間公平之考量 應予廢止終身制的律師資格 而要求欲從事律師業務之人 每十年應重新考取一次律師資格 以示公益維護律師專業性形象並促進司法的運行 2.資格失效 既有律師逾時三年未取得所有科目及格 應即時停止律師業務之執行 如存有委任關係應立即辭任 並賠償當事人因律師辭任所受之各種實體及程序上之不利益 有成立事務所者 應行立即退出合夥合署關係 獨資者應行解散 以上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27.52.164.242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Examination/M.1484550326.A.D64.html
w87778566: 你想太多惹XD檯面上那些大律師能讓你這樣搞嗎 01/16 15:11
ok5566: 他們最好會改自己拉 01/16 15:13
newborn0913: 自己不檢討只知道去改別人,這種欠缺監督的制度總有 01/16 15:18
newborn0913: 一天會被自己玩壞 01/16 15:18
ptt0219: 別傻了,各種專技人員都沒有這種重考的前例。 01/16 15:29
ptt0219: 老律師的法學素養未必會比剛考上的新律師好的,甚至連在 01/16 15:30
ptt0219: 學學生都不如的也有可能。 01/16 15:30
ptt0219: 因為他們的資訊沒有update,即使這十幾年來修法修了很久 01/16 15:31
ptt0219: 了,仍然還沒有update。 01/16 15:31
ptt0219: 別說消費者不知道其所委任的律師程度,就連律師之間除非 01/16 15:32
ptt0219: 交過手或是經過討論了解彼此的法學素養,否則大家也不會 01/16 15:33
ptt0219: 講太多,上次還有人批評某律師,結果該律師告這些批評他 01/16 15:33
ptt0219: 的鄉民網友們,最後發現有好幾個律師和法官被告…… XD 01/16 15:34
Chowchingg: 他們才懶得理你,既得利益者的嘴臉永遠不許別人檢討他 01/16 15:41
Chowchingg: 們 01/16 15:41
Chowchingg: 你還是乖乖考上或著當個大官自己改,愛怎麼改就怎麼 01/16 15:42
Chowchingg: 改。 01/16 15:42
bbf811tw: 敢動的只有考生啦!吃定考生也不會衝考試院抗議,法律系 01/16 15:42
bbf811tw: 的人都不太團結鬥自己人最會 01/16 15:42
RonaldBBS: 老律師法律不行的 靠經驗多半還是屌打年輕律師 01/16 15:55
DongRaeGu: 專技職業不可能這樣搞,但是老律師的人脈還是屌打啊。 01/16 15:59
DongRaeGu: 而且年輕律師就算專業強,嘴起來的自信跟老練度就是輸 01/16 16:00
DongRaeGu: 老律師,你說當事人會比較敢委任誰?這是現實面。 01/16 16:00
edison1003: 現實面就是台灣很多當事人認為律師看起來越老越強 01/16 17:03
volkov: 律師不是只有專業,還有經驗~ 01/16 19:22
er118486: 有實力的律師決不會在補教業 01/16 20:39
AndoliniV: 誰的經驗不是進入這行然後一點一滴累積起來的 哪個律師 01/16 20:52
AndoliniV: 沒菜過 現在不就是要讓年輕新進的連經驗累積機會都沒有 01/16 20:53
ppingin: 考生起跑點相同,考上後修行在個人,律師界未來怎麼發展 01/16 21:50
ppingin: ,等考上再來討論,討論的時間去念書比較實在。 01/16 21:50
ppingin: 但我相信在這討論的10個考生,考上後都不會管考試制度如 01/16 21:51
ppingin: 何,這是人性,不用講的這麼忿忿不平。 01/16 21:51
volkov: 教育部弄出過多法律系畢業生,才是就業困境元兇 01/17 00:01
Shinbei: 律師做久了會以揣摩法官心證優先,法官判案多重先前判決 01/17 09:07
Shinbei: 而輕法理,故資深律師亦然,法理學說什麼的只是“一家之 01/17 09:07
Shinbei: 言”,對他們而言這怎麼說服法官? 01/17 09:07
Hatewoman: 一堆屁話,沒那麼多學分班當分母,法律系本科考得上這 01/17 10:43
Hatewoman: 麼多人 01/17 10:43
Hatewoman: 更何況學分班1堆醫師在唸,結果醫生不能考,野雞大學法 01/17 10:44
Hatewoman: 律系可考,頗呵 01/17 10:44
devilhauh: 果然是還沒出社會的大學生...慢慢做夢吧 02/11 11:32